欺人太甚!四川成都,投资1.2亿的养猪场因成眉市域铁路S5线建设被划入征地范围。街道办口头承诺给他4200万补偿,说签完协议10天内先付七成。杨林签了字,还同意施工队提前进场。可签完快一年,一分钱没拿到。再去找街道办,对方却说协议没盖章不算数。杨林被逼得没办法,只好站到铲车前拦下了施工。
杨林的养猪场叫新彘猪业,2005年建起来,总占地约233亩,全是租的地。2022年12月,成眉S5线启动建设,这条路要从养猪场穿过去。问题卡在补偿上——S5线实际只占用养猪场3.95亩地,按政策可连带补偿周边受影响区域,总共约64亩,核定金额约2600万。
但杨林要求对全部233亩土地整体补偿,开口就是4200万。街道办的说法是,4200万是杨林自己提的,双方分歧太大,一直没谈拢。而杨林坚称,4200万是街道办主动承诺的,他手里还攥着签过字的协议。
关键在于,杨林手里的协议,街道办确实没盖章。按照法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街道办没盖章,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磋商过程中的草案,而非正式合同。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双方已经谈了一年多,施工队也进场了,杨林还同意了提前施工。即便协议未盖章,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也可能成立。杨林同意施工、养猪场停产,算不算“履行了主要义务”,这正是纠纷最值得争辩的地方。
更让人心里没底的是,杨林同意施工是有前提的。他说得很清楚,当时街道办承诺签完协议10天内先付七成,自己才同意进场。可十天过去了,钱没到。一年过去了,钱还是没到。这种“附条件的同意”,条件不成就,同意自然失效。
2026年6月7日,官方发布通报,承认新彘猪业的拆迁补偿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延迟。通报明确几点:S5线仅占用该企业3.95亩地,可连带补偿约64亩,核定金额约2600万,而非企业要求的4200万;企业要求对全部233亩整体补偿,双方分歧太大,协议未能达成;企业已同意“边建设边协商”。通报还提到,其余184户农户和5家企业已补偿到位并搬迁完毕。
目前,双方已达成“边建设边协商”的临时共识。施工队进场了,补偿问题继续谈。杨林曾经站到铲车前拦路,那是他的选择,不是他的本意。他不是不支持工程,只是想拿到自己该拿的钱。
签协议是大事,白纸黑字得看仔细,公章没盖就不算数。配合施工前,先把钱的事谈妥。口头承诺最好落到纸上,纸上的东西最好拿去问问懂行的人。
杨林的事还没完,希望最后能有个让人信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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