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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江苏一男子网恋奔现,女方哥哥住进他家“考核人品”两个多月借走47万跑了

离谱!江苏一男子网恋奔现,女方哥哥住进他家“考核人品”两个多月借走47万跑了

一、见面两分钟,大舅哥住进家,这是找对象还是请神入室?

江苏昆山的张先生,离异单身,去年11月份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同城女子,俩人聊得那叫一个投缘,线下也见了面。女方自称也是离异单身,对张先生印象挺不错。张先生当时心里别提多美了,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第二春”。

可还没等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女方就抛出一个条件:让我亲哥住进你家一段时间,近距离考察考察你这个人到底靠不靠谱。而且女方还承诺了——只要哥哥点头,咱俩立马结婚。

张先生心一横,行吧,为爱情豁出去了!于是收拾出一间屋子,让这位“大舅哥”住了进来。这一住,就是两个多月。

两人相处得倒也挺好,一起下厨,偶尔买点小菜喝两盅。大舅哥嘴里一直念叨着张先生“靠谱”“靠谱”,张先生听了那叫一个心花怒放,觉得自己离再次结婚的日子不远了。

但问题来了。同居期间,大舅哥隔三岔五找张先生要钱。刚开始是几千,后来越来越大,变成几万。张先生问怎么回事,大舅哥说了:这钱一部分算借的,另一部分就当彩礼了。

彩礼!这两个字一出,张先生彻底放松了警惕。为了面子,他甚至去贷了款,前前后后一共转出去47万多!

今年2月,张先生试探着提了一嘴还钱的事。结果当天半夜,大舅哥趁他睡觉,悄无声息地收拾行李跑路了。张先生再联系女方,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整个人彻底消失了。

事情闹到这步,张先生才彻底醒悟:什么“亲哥考察”“靠谱不靠谱”,全是套路!

记者介入后,女方电话照样打不通,无奈之下联系上了女方父亲。女方父亲倒也老实,承认儿子确实欠张先生钱,但具体欠多少“不太清楚”。他还透露了一个细节:这俩人其实不是兄妹,是姐弟!女方是姐姐,哥哥原来是小舅子(弟弟)。

女方父亲表示愿意还钱,每个月还个千把块钱,有能力就还一万。调解到最后,张先生接下来的话直接把网友给逗乐了——“以后不管遇到啥事,我都会帮帮忙,就当朋友处了”。

二、这到底是“借钱不还”还是“诈骗”,法律怎么说?

这个案子最让人困惑的地方就在这里。大舅哥说钱是“借”的,还提到了“彩礼”,双方之间也确实是恋爱关系,那这到底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先说结论:这极可能已经构成诈骗罪,而不只是“借了钱不想还”。

要区分“借钱不还”和“诈骗罪”,最核心的一个点就是——借钱的时候有没有打算还。

• 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借钱的人当时确实打算还,后来因为失业、生病、破产等客观原因还不了,这叫“民事纠纷”,上法院打个官司解决就行。

• 如果是诈骗罪,借钱的人从一开头就压根没打算还,只是拿“谈恋爱”“给彩礼”当幌子骗钱,这叫“刑事犯罪”,公安可以立案抓人。

那么在这个案子里,女方弟弟的行为符合诈骗罪吗?咱们一项一项看:

第一,女方弟弟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

他说自己是“哥哥”,结果是弟弟;他打着“考察人品”的旗号住进张先生家,实际是一步步要钱;他承诺“只要我点头就能结婚”,结果钱一到手就跑路。这完全不是正常恋爱,而是有预谋的设局。

第二,张先生是不是“基于错误认识”才给了钱?是的。

张先生之所以愿意借钱,甚至贷款去借,是因为他信了“这些钱将来部分算彩礼”“只要哥哥点头就能结婚”。如果他知道对方根本没打算跟他结婚,他还会傻到把钱往外掏吗?当然不会。这就是典型的“错误认识”。

第三,女方弟弟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从他卷款失联的行为来看,非常明显。

一个真想跟你过日子的人,会在你催款当天半夜卷铺盖跑路吗?会拉黑你所有联系方式吗?就算他嘴上说“这部分算借的”,但还款期限、利息、借条什么都没提,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

三、47万!这个大案在江苏怎么判,钱能不能要回来?

咱们再来看看金额。47万,在江苏地区是什么概念?

根据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本案涉案金额47万元,虽然还差3万才到50万的“特别巨大”门槛,但已经远超6万元的“数额巨大”标准。所以如果最终被认定为诈骗罪,女方和她弟弟面临的就是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但这里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女方弟弟把钱说成是“借款”和“彩礼”,而且张先生也确实给他转款了。那么公安机关会认定这是“民事借贷纠纷”还是“刑事诈骗”?关键就看能不能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并且“考察结婚”这个前提是虚构的。如果能证明——比如调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女方父亲承认欠钱的录音等,那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大家觉得,这起事件到底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诈骗罪”?如果你是张先生,这钱你还打算要回来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