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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喊收复台湾了,也不要说回归了,根据国际法和中国法律,台湾1945年就已回归中

别再喊收复台湾了,也不要说回归了,根据国际法和中国法律,台湾1945年就已回归中国。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根本不是收回来的问题,而是如何清理自家院子里的烂摊子!这个法理常识,每个中国人都该刻进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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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5日,台北中山堂里举行了一场受降仪式,台湾结束了日本五十年的殖民统治,街头巷尾的百姓涌上街头庆祝、祭祖谢神,那一天后来被称作台湾光复。
 
要把台湾的来龙去脉讲明白,得先回到二战那几份文件,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白纸黑字写明,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包括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给中国,这是国际文件第一次明确这一点。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进一步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同年日本签署投降书、接受全部条款,从战后安排的角度看,台湾归还中国有了一连串国际文件作为依据。
 
正是基于这些文件,中方的白皮书认为,中国政府于1945年10月25日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在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在中方的叙事里,这是主权回归,不是单纯的军事占领。
 
这里要如实补一句,关于这几份文件能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主权归属的最终依据,国际上确实存在不同解读,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多半援引1951年旧金山和约里日本只声明放弃台湾、未写明归属来立论,而中方对这种说法明确不予认可。
 
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方将其定性为取代中华民国、完成国际法意义上的政权更迭,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有权对台湾行使主权,是政权更迭而非国家分裂,这是中方一中叙事的法理支点。
 
国际承认的关键一步发生在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其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把蒋介石的代表驱逐出去。
 
到了今天,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有183个,今年初中国同瑙鲁恢复外交关系是最近一例,这构成了中方主张的外交现实底盘。
 
中美这条线最典型也最微妙,建交公报1978年底发表、1979年1月1日正式生效,双方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但公报的措辞,恰恰是几十年争论的焦点所在。
 
公报里美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就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中方立场用了acknowledged一词,中文本译作承认,可美方坚持英文本才有约束力,认为acknowledge是认知、知悉,并不等于承认,这就是战略模糊的由来。
 
也正因如此,美方的一中政策和中方的一中原则并不是一回事,美方称自己对台湾主权不持立场,整套做法以台湾关系法、三个联合公报和六项保证为框架,这是双方分歧最实在的一块。
 
台湾岛内的立场同样在变,从两蒋时期坚持自身是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要求邦交国不得与北京建交,到蒋经国后期推行弹性外交,再到如今不同政党主张各异,内部从来不是铁板一块。
 
回到现状,中方的基本主张可以浓缩成三句话,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三句被视为一中原则最完整的表述。
 
而2005年出台的《反分裂国家法》,则把这条立场写成了法律红线,核心意思是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这是中方态度的法律表达。
 
所以这道题真正的复杂之处,与其说是地理意义上的收不收回,不如说是历史叙事、法理依据和现实博弈三股线拧在一起,每一股背后都站着不同的解读和不同的利益。
 
把这些文件和年份一条条摆出来,会发现台湾问题的分量,很大一部分压在历史和法理上。
在中方的叙事里,从开罗到波茨坦、从台湾光复到第2758号决议,是一条层层递进、相当完整的链条,一个中国是底线也是共识。
 
而争议之所以缠绕至今,关键往往不在事实本身,而在对同一份文件、同一个词的不同解读,看清这一点,比单纯喊口号更要紧,因为真正决定走向的,从来不是声音的大小,而是各方愿不愿意把账算清、把话讲明。和平统一之所以被反复强调,正因为它是代价最小、最值得争取的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