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1岁小伙与15岁女生恋爱,9年间,多次与女生发生关系,并向女生承诺“我养你”,先后转给女生40万余元。
随着女生年龄增长,思想和认知逐渐成熟,经过考量后提出分手,并且在分开不久,和其他人确立婚约。
男方无法接受九年感情结束,认为自己投入了时间、精力还有大额资金,不甘心就此结束,多次和女方协商,想要追回全部四十余万元花费,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男方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上对此看法不一,但不少人忽略了这段关系最初存在的问题。女生刚开始交往时属于未成年人,心智、社会阅历都还不完善,和成年男方在认知层面本身就处于不对等状态。查看资金往来记录可以发现,四十万大部分都是日常吃饭购物、节日小额转账、生活零碎开销,属于两人共同日常消耗,并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
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审理后,最终判决女方仅返还总金额的百分之十。这样的判决既遵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人情常理。法官也点明,成年人主动和未成年少女发展长期恋爱关系,本身就缺少边界感,不能仅凭口头婚嫁承诺,要求对方全额返还恋爱日常开支。
感情本身不存在保本一说,恋爱中的自愿消费、日常赠予,大多不能随意索要退回。男方把金钱付出当作维系感情的保障,一旦关系走向终点,便执着于追回所有花费,其实是把情感和物质画上了等号。
九年时间,女生从懵懂少年慢慢走向独立,过往的相处经历无法用金钱折算弥补。真诚为感情付出值得理解,但相处一定要把握分寸,切勿在对方心智尚未成熟时许下终身约定,也别将物质投入当成捆绑一段感情的筹码。
恋爱里金钱往来在所难免,分清日常消费、无偿赠予和婚嫁款项,才能减少后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