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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不休太离谱!" 浙江乐清一女子分手后死活放不下前男友,隔三差五跑去对方家里

"纠缠不休太离谱!" 浙江乐清一女子分手后死活放不下前男友,隔三差五跑去对方家里吵闹,经民警出面调解,白纸黑字签了协议承诺不再纠缠。结果一个误拨的电话,对方冷冷回了句 "别联系我",她立马又上门闹事。二次调解刚结束,她追出派出所死死抓住男方衣服不让走,男方甩手脱身,她摔倒受伤。

随后她报警说被打,警方不予采信,她转头把人告上法庭,开口就要医疗费加精神损失费合计 6 万元。法院怎么判的,很多人都没料到。

2025 年 9 月初,浙江乐清,39 岁的王某和 40 岁的蒋某结束了这段感情,原因是感情不合。听起来平平无奇,但王某显然没打算就这样算了。

分手没几天,王某就开始往蒋某家跑,逢去必吵。蒋某被折腾得没办法,2025 年 9 月 12 日选择报警。

民警到场调解,双方签了协议:王某保证不再纠缠,两人此后以普通朋友身份相处,蒋某不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协议一签,看起来事情到头了。

但第二天早上,王某去修手机,一不留神拨通了蒋某的电话。蒋某接起来第一句话就是 "不要再联系我",然后挂掉。

王某当场炸了,觉得蒋某昨天才同意 "以朋友身份相处",今天这个态度明显是违约,于是又拎包上门讨说法。

两人见面又吵了起来,各说各有理,互相都觉得对方没履行协议。吵到一半蒋某再次报警。王某情绪上来,一度声称要跳河,被蒋某和旁边路人拦住。

民警赶到后把两人带去派出所,又谈了一整个下午,谈到晚上 7 点,还是没谈出结果。

蒋某实在耗不下去,起身先走。王某跟着追了出去,追上之后直接抓住蒋某衣服不放手。蒋某急着脱身,使劲甩了一下,王某没站稳,摔倒在地。

倒下之后她依然拽着衣服没松手,直到民警赶来把两人分开。

事后王某对外说自己被蒋某打了。警方介入查清整个过程,认定蒋某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对其不予处罚。

但王某没有就此收手。她拿着轻微伤鉴定 —— 右小臂和大臂淤青、左手腕擦伤 —— 将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类损失合计约 6 万元。

法庭上蒋某说得很直接:当时王某拉着自己衣服不让走,自己只是挣开,甩手方向是自己的衣物,根本没碰到王某本人,警方也已经做出了不予处罚的结论。

同时蒋某表示,王某多次上门纠缠,已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严重心理压力,他保留对王某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院审理后,援引《民法典》第 181 条: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超出必要限度的,才需承担适当责任。

结合本案,法院认为王某是主动追逐、主动抓人在先,蒋某甩手是出于脱身的需要,伤情为轻微伤,防卫手段和力度均未超出必要限度,认定构成正当防卫。最终,驳回王某全部诉请,一分钱赔偿没有。

这个案子有两点值得细说。
一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方式。很多人以为 "我摔倒了、有伤情鉴定" 就等于 "被打了、能告赢",但法律看的是行为的起点和整个过程,不是谁躺地上谁就占理。

王某是主动追出去的,是主动抓人的,蒋某甩手是在被拽住、无法脱身的前提下的自保动作。这个顺序认清楚,整个案子的走向其实一点不意外。

二是王某的过错是一层一层叠上去的。先是不遵守调解协议继续上门,再是追出派出所主动抓人,伤是在自己主动挑衅的过程中摔出来的。这种情况下让对方赔钱,在法律层面根本撑不住。

更值得注意的是蒋某最后那句 "保留起诉权利"。王某告输了不说,自己反倒埋下一颗可能被反诉的雷。

从分手那天起到现在,王某走的每一步都是亏的那条路,到头来不只是感情上一场空,还得面对后续的法律风险。

法律从来不保护无理取闹,但它保护每一个想好好离开的人。你拽住的那件衣服,到底拽住了什么,只有自己心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