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赢了官司的债权人都有疑问:法院本来就会查财产,我为啥还要额外花钱请律师调查?这不纯属多此一举吗?
今天一次性讲明白,法院查财产和律师查财产,根本不是一回事!
法院依靠的是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总对总”平台。对接了银行、车管所、不动产、证券、微信、支付宝等各大机构,一键就能查到被执行人当下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理财、保险等等。
但这个系统有个致命短板:它查的是查询当下的静态财产。如果老赖早在起诉前,就把资产全部转移、过户、变卖了,那系统查出来的结果,基本就是“名下无财产”。
而律师的工作,恰恰就是在法院查到的基础线索上深挖溯源。
名下没房产?我们就调取历史房产记录、过户档案,查是不是低价转移、恶意赠与;
卡里没钱了?我们调取完整银行流水,追踪资金流向,看钱款转到了谁的账户,有没有追回的空间;
房子低价卖掉?我们核查交易合同、成交价格,判断能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除此之外,法院能查到被执行人的婚姻信息、配偶身份,但不会主动去查配偶名下财产、调取离婚协议。可现实中,大量老赖都会把财产挂在配偶名下,或是借着离婚分割财产逃避执行。
这时就需要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前往民政局、不动产中心、银行逐一取证,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存在猫腻。
简单总结:法院是定点筛查,只看表面现有财产;律师是顺藤摸瓜,追查被转移、被隐匿的财产。
法院给出线索“点位”,律师以点带面深挖到底,这才是执行案件突破回款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