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卖的是鸭腿这次北京高校圈熟悉的“鹅腿阿姨”突然翻车,关键在于把16元一个的“鹅腿”换成低价鸭肉来卖。不过事情的转折点倒不是高校学生发现的,而是她把生意做到国贸CBD后被当地更警觉的顾客吃出异样并举报,才最终曝光了真相。
这件事让我想到之前一个挺讽刺的细节:陈秀凤(鹅腿阿姨本名)在2024年受邀去北京大学演讲时,还特别强调自己的生意经是“讲规则”和“讲良心”。如今回头看,这番话和“鹅腿变鸭腿”的现实一对比,反差实在太大。
从法律上看,这件事恐怕没那么简单:
· 鸭肉冒充鹅肉销售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判例。 曾有案例显示,被告人以鸭肉冒充鹅肉,销售额达到30多万元,就被法院认定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消费者完全有权主张“假一赔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如果商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明知有问题还在卖,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国贸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并将配合检查。 目前国贸地区的配送已暂停,北京市国贸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双方正配合检查。部分消费者已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将索赔。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利润差。据估算,一只鹅腿的成本是鸭腿的好几倍。公开数据显示,在日销量不变的情况下,单纯将鸭肉冒充鹅肉销售,一天的利润就能差出约1600元。靠消费者的信任积累起品牌口碑,最后却在食材上取巧,被揭穿后或许会让信任它的学生们感到被辜负。
目前来看,如果后续被核实是长期、蓄意的造假行为,那陈秀凤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不轻,消费者们等待的不只是一个道歉。 鹅腿阿姨卖的是鸭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