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陕西西安,一22岁外卖员找小姐,由于外卖员的要求特殊,双方以1600元的价格成交。结果临走还顺走人家的手机和金首饰,一审直接被判3年,他不服上诉,二审居然改判了,刑期直接少了1年!
这个小哥姓马,今年二十多岁,平时跑外卖挣钱。前段时间他在微信上跟一个女的谈好了,花1600块钱做违法的性交易,俩人还提前说好要搞一些特殊的互动内容。
当天下午他就去了女方在西安雁塔区的住处,按之前说的把事办完了。完事之后那女的去洗澡,小哥一看屋里没人,直接把桌子上的手机、金戒指、手表、金项链全塞自己包里了,这些东西值不少钱。
第二天他还把偷来的金戒指拿到回收店给卖了。等那女的洗完澡出来,发现人没了,东西也没了,当场就报警了。警察两天就把小哥抓住了,在他住的地方搜出来了没来得及卖的手表和项链。
一审法院审这个案子的时候,觉得小哥当时有动手的行为,还当场拿了人家东西,这就是明抢啊,所以按抢劫罪判了他3年,还要交罚金。
小哥肯定不服啊,他上诉的时候喊冤:“那些互动都是她提前同意的,聊天记录都有!东西是我趁她洗澡偷偷拿的,不是抢的!” 二审法院把俩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调出来一看,那些特殊互动确实是女方提前答应好的。
这就说到关键了:抢东西和偷东西,在法律上完全是两码事。说白了,抢东西是你当着人家的面,用暴力或者吓唬人的方式,逼着人家把东西给你;但偷东西是趁人家不知道,偷偷拿走。
这个案子里,小哥拿东西的时候,女方在洗澡根本不知情,他是偷偷装走的,而且那些互动都是提前说好的,不是为了抢东西才动手的。所以二审法院最后改判了,不算抢劫,算盗窃,刑期从3年改成了2年。
很多人觉得反正都是拿别人东西,有啥区别?区别大了去了!抢劫起步就是3年以上,偷东西只要数额不是特别大,一般都是3年以下,这一下就差了好几年的牢饭,能一样吗?
在陕西,偷东西只要超过2000块,就属于“数额较大”,就要坐牢了。还有就是偷了东西之后,要是能主动把钱退给人家,取得人家原谅,或者自己主动认罪,法官都会轻判。
最后说句实在话,这个外卖小哥确实该罚,不管是偷还是抢,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得负责任。但那个女的也别觉得自己委屈,她搞的性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想报警维权,自己先得站在法律这边才行。
你说这叫什么事啊,20多岁的小伙子,跑外卖踏踏实实挣钱不好吗?非要搞这些歪门邪道,最后把自己搞进去了。这场荒唐事里,没有一个赢家。
小哥进去蹲两年,这辈子都有案底了;那女的不仅钱没拿到,东西被偷,自己干的违法事也曝光了,俩人都得不偿失。
还是那句话,法律面前没有空子可钻,别耍小聪明,踏踏实实挣钱,比什么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