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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妻子一丝不挂死在别人的床上,丈夫拒付丧葬费被岳母起诉。法

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妻子一丝不挂死在别人的床上,丈夫拒付丧葬费被岳母起诉。法官:死在别人家你也得负责!

重庆的王静跟丈夫陈绍林大吵一架后身体极度虚弱,哭着打电话给前夫李浩说想借宿一晚。当时王静连上七楼的力气都没有,李浩把她一步一步背上去了。到家后王静洗了个澡结果情况越来越差,第二天下午李浩赶回来时人已经没了呼吸。法医到场确认死因为猝死,衣服是法医因工作需要脱掉的。

没想到的是,当陈绍林赶到现场看到妻子一丝不挂躺在前夫床上时他的世界彻底崩塌了。更让他崩溃的是从邻居口中得知王静经常来前夫家过夜每次都是第二天早上才离开。在他心里妻子的死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死的地方和死时的样子,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根拔不掉的刺。

事实上陈绍林拒绝支付丧葬费的理由并不是空穴来风。他和王静的婚姻本身就千疮百孔——王静怀孕后查出艾滋病不得不引产,这件事成了两人关系的分水岭。

至于谁传给谁的双方各执一词,但不管真相如何这段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妻子去世后陈绍林连葬礼都没出席直接把遗体送到殡仪馆就走了。

然而王静的母亲并不买账。在她看来女儿不管做了什么活着的时候是你陈绍林的老婆死了你就该负责。几个月后她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赔偿操办女儿后事的费用。

换个角度来看法院的调解过程挺有嚼头。陈绍林一开始只肯出5000块态度很坚决——妻子有错在先且错得离谱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但法官指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可以减少另一方丧葬费承担。

更出人意料的是,前夫李浩在调解现场主动表态愿意承担10000元丧葬费。前夫出一万现任出八千这个数字对比本身就充满了戏剧张力。

更关键的是,法官在调解时说的那句话分量极重——她去世的时候还是你的老婆你不负责谁负责。这句话从法理上看站得住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丧葬费虽然不属于法定抚养范畴但属于夫妻之间应尽的道德义务。

不过,也要看到这起案件引发的舆论撕裂远比案件本身更值得关注。一边是"丈母娘怎么有脸告的"的愤怒声浪,一边是"法律不讲情面只讲条文"的理性分析。陈绍林的委屈是真实的,但法律的逻辑也是真实的——你没有离婚她就是你老婆这个身份带来的义务不会因为感情破裂而自动消失。

说到底,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一个极其沉重的醒——婚姻不只是爱情的延续更是一份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契约。当你决定跟一个人领证的那一刻你就同时签下了一份"即使不爱了也要负责到底"的协议。

不管中间发生了什么背叛、争吵和心寒只要那张离婚证没拿到手这份协议就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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