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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学者醍醐灌顶的话:从县城到大城市,凡是楼板房超三十年以上,都应计划分批拆除,

一位学者醍醐灌顶的话:从县城到大城市,凡是楼板房超三十年以上,都应计划分批拆除,原拆原建,有计划忙而不乱进行拆除,这是当下中国一项大事,到四十年强令拆除。预制板房危害最大,最高层必须高度重视,不要再评C级D级,按年算最实际合理公平。这就是全国人民的意愿。

学者这段话,提出了一个关乎千家万户安居的大课题。这不是激进,而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

为什么不能再等了?很多人可能没算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盖的那些预制板楼,现在基本都到了三十多年的坎儿。那时候盖房子讲究 “多快好省”,能省则省,预制板就是那个特殊年代的产物。

说白了就是提前在工厂浇好一块块水泥板,运到现场直接搭上去,中间的缝用水泥抹一抹就算完事。

这种房子盖得快,成本低,当年解决了无数人的住房问题,功劳不能抹,但安全隐患也是天生的。

你去老小区转转就知道了,谁家墙上没几道裂缝?谁家楼顶不漏水?楼下停个车,楼上掉块墙皮都是常事。更吓人的是,很多老楼的承重墙早就被业主砸得千疮百孔了。

当年装修没什么规范,有人为了客厅大点直接把承重墙敲了,有人为了装空调在梁上打洞,这些操作放在现在都是违法的,但在当年稀松平常。一栋楼里只要有几户这么干,整栋楼的结构安全就悬了。

有人说,不是有 C 级 D 级鉴定吗?鉴定成危房了再拆不行吗?这话听着有理,实际操作起来全是坑。

首先,鉴定本身就是个糊涂账。很多老楼看着破破烂烂,鉴定结果可能是 “结构基本安全”;有些看着还行,说不定内部钢筋早就锈断了。而且鉴定费谁出?

业主凑钱?很多老小区住的都是退休老人,退休金刚够吃饭,谁愿意掏这个钱?开发商?没利可图谁管你死活。最后就变成了 “不出事不鉴定,出了事才重视” 的恶性循环。

更气人的是,就算鉴定成了 D 级危房,拆起来也难如登天。一栋楼里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剩下的人就得陪着担惊受怕。

前阵子新闻里就有这样的事,一栋楼鉴定成了 D 级,政府让搬,有几户就是不走,说自己房子没问题,最后只能把楼封起来,其他人有家不能回。这种事拖来拖去,最后倒霉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按年限拆就不一样了,一碗水端平,谁也别搞特殊。三十年开始计划,四十年必须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到了年限,不管你家装修得多好,不管你有没有关系,都得按规矩来。这样就避免了很多扯皮的事,也不用再为了鉴定结果争来争去。

而且一定要原拆原建,这才是最关键的。

现在很多地方搞拆迁,把老城区的人赶到郊区去,美其名曰 “城市更新”,实际上是把老百姓的生活圈全拆没了。

住了一辈子的地方,菜市场、医院、学校都在跟前,突然搬到十几公里外,连个买菜的地方都没有,老人看病更是难上加难。

原拆原建就不一样了,房子拆了在原地盖新的,邻居还是那些邻居,生活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房子变新变安全了。

有人担心钱的问题,原拆原建肯定要花钱,但这笔钱花得值。总比哪天楼塌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强吧?

这些年发生的老旧房屋倒塌事故还少吗?每次出事都是几条甚至几十条人命,事后再怎么追责,人也回不来了。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预防。而且原拆原建的成本比拆迁低多了,政府出一部分,业主出一部分,银行再给点低息贷款,大多数家庭都能承受。

还有人说,这么多老楼一起拆,会不会造成建筑材料浪费,会不会影响房价?其实只要有计划地分批进行,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比如一个城市每年拆百分之几,循序渐进,既不会造成资源紧张,也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太大冲击。而且拆了旧楼盖新楼,还能拉动内需,创造就业岗位,一举多得。

说到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住得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那些三十多年的老楼,就像人到了老年,浑身是病,再怎么修修补补也没用了。与其天天提心吊胆地住着,不如痛痛快快地拆了重建。

这位学者的话,说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希望有关部门能真的重视起来,把这件关乎千家万户安居的大事办好,让老百姓都能住上安全、放心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