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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的下场!安徽滁州,39岁女子是刑警,可谓是工作体面,前程似锦。谁知她竟穿

滥用职权的下场!安徽滁州,39岁女子是刑警,可谓是工作体面,前程似锦。谁知她竟穿着公装拿着公章去13家烟酒店多次大量赊账烟酒茶,可各大个体商户,对她非常信任,把她敬为上帝,3年共赊账700多万,其中一家一笔就有444万。

信任最贵的东西,有时就是身上的制服和桌上的公章,安徽滁州,一名39岁的女刑警闫某艳,靠这两样,在三年里把多家烟酒茶店的门槛踏平,把商户的信任耗尽。

她穿着公装上门,说是单位接待、办案要用,走对公结算不拖账。话术专业,身份体面,手里还有合同,红章鲜亮,商户不再多问,货一箱箱往外走。

时间线很清楚,从2021年5月到2024年8月,她频繁上门赊货,单一家店就被她拉走了444万元的货,到现在仍有199万元回不来。

这还只是其中一笔,三年里,她和13家烟酒店、茶叶店打交道,累计赊货金额接近700万元,背后站着的,是大家对公职身份和红章的信任。

受害人不止生意人,她以单位采购接待用酒为由,让身边的辅警垫付2.4万元,还有司机被她以能消除违章为名,拿走了价值3.7万元的高档酒,谁能想到会是这个套路。

结果呢,等到商户催账无果,才发现根本不是单位账,才报警。2024年9月,她被警方控制,2025年7月,这起案子异地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纪委和人事处分同步跟上,公职被全部撤销。

问题在这儿来了,刑罚落下去了,钱呢,谁来还。经认定,涉案诈骗金额为356万元,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受害人申请追缴违法所得,流程在推进,但商户账本上的大窟窿还在。

更刺眼的是那枚章,很多人拿着盖有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合同找单位,问一句,章是真的,合同白纸黑字,为什么单位不用付账。

单位的答复很干脆,没授权采购,合同是她私自制作,章是她擅自加盖,属于个人诈骗,单位不承担付款责任,听上去有理吗。

从司法裁判看,行为人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去骗钱,钱都被个人占有和花掉了,原则上由个人负责,单位不需要替他买单,但这条不是铁板一块。

更值得注意的是公章怎么管,公章是门禁,谁拿谁用,哪天拿的,要记录,要审批。如果单位公章管理松散,监管缺位,给了作案机会,导致骗局能长期发生,受害人就可能主张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真正关键的不是那一纸合同,而是相对人有没有合理理由相信她有代理权。她是民警,穿制服,亮工作证,拿真实公章,签了供货合同,交易持续了三年,商户算不算善意无过失,这一条会被拉到台面上说清楚。

有观点援引民法里的表见代理,意思是表面上看像有权代理,第三人也有理由信任,这种情况下被代理的单位要对外承担责任。可另一头,公权机关的公章管理通常很严,制度到位、台账完整,能举证做到位的话,单位责任就会缩小。

这就回到核心追问,为什么一名在职民警能长期私盖公章、对外签合同行骗,长达数年未被发现,审批在哪,台账在哪,日常监督在哪,谁来回答。

商户也有反思空间,大额赊账,真能只凭制服和红章就放货吗?授权书有没有,对公付款有没有,单位财务回函有没有,电话打到办公室核验了没有,这些简单动作,能挡住多少坑。

对普通人同样适用,有人拍胸脯说能消违章、能摆平罚分,可信吗。用钱去换不该有的便利,最后多半两头空。

判8年,很多人觉得轻,刑法对诈骗的量刑,看数额、手法、后果,数额特别巨大可以10年以上,情节从重甚至无期。她拿到的是8年,说明有从轻因素,比如认罪态度、部分退赃等细节,公开信息没全部展开,情绪先放一放,执行能追回多少,才是眼下最实际的。

这起案件像一记闷棍,打在市场的信任上,穿制服的人用公章骗,商户拿合同追不到钱,这样的荒唐,对公信和秩序都是伤害。

接下来要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还有两个清单,一个是追赃清单,能回来的到底有多少,另一个是整改清单,公章管理、审批流程、内控监督,补到什么程度。

谁都盼着一个更直接的答案,盖了单位公章,出了事谁买单。法律给了框架,个案看证据。眼下,执行还在路上,商户账本上的红字,还没抹去。

信源:光明网 2026-06-10 09:46 “女警私盖公章赊购烟茶酒,诈骗 15 人约 356 万获刑 8 年”,官方通报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