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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男子假扮服务员,从丈夫眼皮底下带走醉酒妻子并性侵,法院判了! 来

“太离谱了!”男子假扮服务员,从丈夫眼皮底下带走醉酒妻子并性侵,法院判了!

来源:综合自吉林长春当地法院公布案例

这件事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吉林长春,一女子和丈夫、亲友在酒店聚餐,喝醉后趴在桌上睡着了。这时一个陌生男人走进包间,自称是酒店服务员,说要带女子去包房休息。丈夫和亲友们不但没怀疑,还夸酒店服务好,爽快地把人交给了他。结果呢?这男人是个冒牌货,他把女子带到宾馆开了房,强行发生了关系。更离谱的是,丈夫和亲友们一个晚上都没去找人!直到第二天女子自己醒来,才发现不对劲……这到底是谁的悲剧?咱们今天就来好好聊聊。

一、丈夫亲手把醉妻交给“假服务员”,心到底有多大?

事情是这样的:当晚朱女士和丈夫、几个亲友在酒店包间聚餐,大家喝得很高兴,还拼起了酒。朱女士酒量不行,很快就第一个倒了,趴在桌上睡得不省人事。这时一个叫拱某的男子礼貌地走进包间,对朱女士的丈夫说:“我是酒店的服务员,看这位女士这样睡着不舒服,我们酒店有专门的包房,我可以带她去休息。”朱女士的丈夫一听,觉得酒店真贴心,还跟亲友们夸了几句,二话不说就把醉醺醺的妻子交给了这个陌生男人,然后继续喝酒。

可拱某根本不是酒店员工,他也是在酒店吃饭的客人,看到朱女士长得漂亮、身材好,就动了歪心思。他架着朱女士走出包间后,压根没去什么酒店包房,而是直接打了辆车,到了一家小宾馆。他对宾馆前台说“这是我老婆”,顺利开了房。当晚,拱某在房间里与醉得不省人事的朱女士发生了关系。朱女士因为酒精作用,全程没有意识,完全不知道自己被侵犯了。

二、法律怎么说?这就是典型的强奸罪!

第二天早上朱女士醒来,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躺在陌生宾馆的床上,脑子一片空白。她赶紧联系丈夫,丈夫却说:“你昨晚不是被酒店服务员带去休息了吗?我们以为你睡在酒店包房呢。”朱女士当场崩溃,立马报了警。

很多人可能会问:拱某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威胁,朱女士全程没反抗,这也算强奸吗?法律告诉你:算!而且是非常典型的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妇女醉酒、昏迷、生病等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趁机发生关系。朱女士当时严重醉酒,完全没有意识,根本不可能表示同意。拱某利用这一点,违背了她的意志,这就构成了强奸罪。

警方很快抓到了拱某,他也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且认罪认罚。最终法院认为拱某行为性质恶劣,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三、丈夫和亲友就没责任吗?酒店要不要赔?

拱某被判刑,那是他罪有应得。但这件事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朱女士的丈夫、亲友,甚至那家酒店,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

说实话,作为丈夫,看到妻子醉得不省人事,竟然放心把她交给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而且一晚上不闻不问、不去确认妻子的安全——这已经不是心大了,这是严重的失职。丈夫对妻子有法定的关爱、救助义务,这种放任行为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如果朱女士因此受到心理创伤,甚至要离婚,那丈夫在道德上应该被谴责,在法律上也可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那些亲友,同样目睹了整个经过,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或跟上去看看,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不过要起诉亲友索赔,法律上难度比较大,但至少他们的冷漠值得反思。

那酒店要不要负责呢?从法律上讲,酒店如果尽到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正常巡查、员工着装标识等,就很难追究。拱某是冒充的,而且是在包间里行骗,酒店很难提前发现。除非能证明酒店管理有明显漏洞,比如随便让人冒充员工进出,否则酒店一般不用担责。

写在最后

这起案件给我们提了个醒:喝酒要适度,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外面千万别把自己喝到不省人事,因为你不知道身边有没有心怀不轨的人。更重要的是,作为家人和朋友,看到有人喝醉了,一定要亲自看护好,绝不能随便交给陌生人——哪怕对方自称是“服务员”。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是朱女士,醒来发现丈夫这样对你,你会选择原谅吗?你觉得丈夫的做法算不算间接害了妻子?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