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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始于隋,盛于宋、明,废于清末。科举等级一般从低到高,可分为秀才、举人

古代科举制度始于隋,盛于宋、明,废于清末。科举等级一般从低到高,可分为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1、秀才:通过县或府考试,有基本功名,但无职、无薪,一般可享受免税役,约等于现在考上大学的大学生。
2、举人:乡试录取,无薪,有做官资格,享有免税役特权,约等于现在双一流本科、后备干部人才。
3、贡士:会试录取,进京参加殿试,享受免徭役、见官不跪等特权,殿试不淘汰人,基本都能当官,约等于现在中央遴选入围、省直优秀干部。
4、进士:殿试最终榜单,分三甲。‌
一甲只有‌状元、榜眼、探花前‌三名,赐"‌进士及第‌",直接授翰林院官职。
二甲‌人数不定,赐"‌进士出身‌",第一名叫传胪,需通过考选或授地方官。‌
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大多授予知县等地方职位。
古代状元,单从成绩上来说,相当于现在全国高考或国考总分第一名。但状元很难考,不止会读书,还要策论、政务、书法样样顶尖,属于综合型政务人才,其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