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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大臣为什么不愿意借钱给国家? 因为国家要的是他们贪污的钱,那谁还会愿意捐

明朝的大臣为什么不愿意借钱给国家?

因为国家要的是他们贪污的钱,那谁还会愿意捐呢?
捐了不就等于是承认有贪污行为了吗。
明朝既有靠严刑峻法防贪治弊的传统,崇祯的性子又极不稳定,所以谁敢不打自招?

而且明朝官员的俸禄水平极低,正一品的年俸1044石,正九品的年俸66石。这些收入莫说捐,就是顾家也可能得喝稀的。
​所以,崇祯看中的绝不是这点钱。但它为官员们哭穷演戏,提供了借口。崇祯逼急了,他们就在收入的范围内做点小文章,看似丑态百出,但实际合情合理。

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一样。
国家有难的时候,大笔捐钱的都是那些私营业主——比如汉武帝时期的卜式,靠养羊致富,却历次输家产给政府,急国家之所急。
正经的官员——那些体制内的隐形富豪们——有几个会慷慨解囊的?

所以,国家不施行财产公示制度,保护那些贪官们实在是毫无意义。

【附】
《明季北略·卷二十·初十征戚珰助饷》实录——

1644年三月,李自成围北京,国库仅剩银两千余两,军饷断绝。
崇祯下令勋戚、百官捐银助饷,国丈周奎哭穷只捐三千两(还吞了皇后给的两千),首辅魏藻德仅捐五百两,大臣们纷纷装穷、变卖家产演戏。最终只凑了二十万两,城破后被李自成拷出七千万两。

『戊戌(1644年三月初十),上按籍,令勋戚大珰助饷。
进封戚臣嘉定伯周奎为侯,遣太监徐高宣诏求助,谓:“休戚相关,无如戚臣,务宜首倡,自五万至十万,协力设处,以备缓急。”

奎谢曰:“老臣安得多金?”
高泣谕再三,奎坚辞。
高拂然起曰:“老皇亲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广蓄多产何益?”

奎不得已,奏捐万金。上少之,勒其二万。奎密书皇后求助,后勉应以五千金,令奎以私蓄足其额。奎匿宫中所畀二千金,仅输三千。

太监曹化淳、王永祚助至三万、五万;王之心最富,上面谕之,仅献万金。诸内官各大书于门曰“此房急卖”,复出雕镂玩好陈于市以求售。

百官共议捐助,勉谕至再,最后每省限额:浙江六千、山东四千。
魏藻德首输五百金,陈演自陈清苦无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