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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下的“死命令”,2026年7月1日,一部等了太久的法规终于落地。   就在

五部门下的“死命令”,2026年7月1日,一部等了太久的法规终于落地。
 
就在一个多月前,2026年5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五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这部一共二十五条的部门规章,从那天起就给全国上下所有的企业和工地立下了一条铁规:从7月1日开始,一句“你超龄了不归劳动法管”再也搪塞不过去了。
 
这道政令没有任何过渡期,7月1日当天零时起,在全国一刀切执行。
 
这把法律保护伞,撑在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群头顶呢?它覆盖的是全中国境内所有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说起“超龄劳动者”,很多人脑海中浮现出的可能是一个头发花白的退休专家戴着一副老花镜在图纸上圈圈画画。但实际上,这样的专家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只占了极少的一部分。真正撑起这组数据的,是一个个凌晨四五点钟就出现在城市街头的环卫工,是在餐馆后厨弓着腰洗碗的阿姨,也是那些顶着烈日爬上爬下做外墙清洁的工人。
 
为什么说这部法律“等了太久”?因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满头花白却依然在卖力气的劳动者,恰好掉进了一个让人欲哭无泪的法律真空地带。现行的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保护的前提,而很多法院和仲裁机构认定,一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不再构成劳动关系了。
 
这就造成了一个非常诡异的局面——人明明在干活,却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一旦手指被机器切断、在工地上从高处摔落、或者在清扫马路时被车辆撞伤,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既难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很难走通劳动仲裁这条路去讨赔偿。
 
现在,这种情况将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新规落地之后,第一个改变,就是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跟超龄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用工协议。协议上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含糊其辞,需要白纸黑字写明干多久、在哪儿干、每天干多久、怎么发钱、遇到职业危害谁来防护等细节,哪怕只干一天的短工也得立下字据。
 
第二个改变,也是最关键的——工资待遇有了强制性的底线。即便干的是临时工、季节工,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就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这笔钱必须真金白银地打进工人的账户,每月至少发一次,绝对不允许靠一箱饮料、一袋大米之类的实物来给工钱充数。
 
第三个改变,涉及到了最敏感、最核心的工伤保障。新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替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且这笔费用全由雇主承担,不扣工人一分钱。以后他们在上班中遭受意外或者患上了职业病,就不再需要像张阿姨和廖女士那样费尽千辛万苦去跟公司打官司,可以直接走正规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名正言顺地拿到相应的赔偿待遇。
 
新规还特别体贴地照顾到了这个群体的身体状况。法律明确要求,企业必须根据超龄劳动者的身体实际情况来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劳动强度,绝对不允许把人往可能出事的危险作业上推。在作息时间上,新规的指向也十分明确——用人单位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而且一般不允许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万一因为特殊情况非加不可,也必须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很多人可能会好奇,到底有多少人躺在这把新撑开的法律保护伞下?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项研究曾推算出这样一个让人触目的数字:我国超龄劳动者的总体规模大约在8720.8万到12254.6万人之间。这其中,仅在城市就业的,就足足有5438.3万至7642万人。近亿人的头顶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而现在的这一刀切新政,直接为这上亿名“银发打工者”织起了一张安心的安全网。未来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均健康寿命不断延长,愿意在退休之后继续走进职场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提前堵上这个法律上的窟窿,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当然,立法的意图再好,也离不开后面的救济渠道。新规专门打通了投诉和仲裁这两条路。超龄劳动者如果觉得单位在加班、工资、休息上犯了规,可以直接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至于因为报酬、工伤鉴定等引发的争议,人社部门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查处。
 
如果对调解结果不服,工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部门联合发声,说明在银发就业规模急剧扩大的今天,绝对不能再用一句“超过退休年龄”就把劳动者的所有权益统统抹掉。从2026年7月1日这个分水岭往后,凡是在中国境内雇用了超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都必须老老实实地提供书面的用工协议、守住工资的底线、不折不扣地购买工伤保险。
 
任何想靠“超龄”二字省钱的用工歪脑筋,在这部白纸黑字的新规面前,都已经彻底走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