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中心城区布设112个夏季便民西瓜销售点】炎炎夏日,西瓜进入上市旺季。部分瓜农、摊贩在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售卖,不仅导致周边环境脏乱,还扰乱交通秩序,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为整治市容乱象、规范经营行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秉持 “惠农、便民、规范、文明、有序”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及居民日常生活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实地勘察,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最终在中心城区设置112个临时西瓜销售摊点。其中梁园区15个、睢阳区45个、示范区52个,切实保障瓜农自产自销需求。
相关规定
一、设置原则
(一)城区主干道、重点区域、严管路段、学校、医院周边原则上禁止设置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次干道与背街小巷交叉口30米范围内规范设置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
(二)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的设置,原则上规定单侧整齐摆放,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影响交通出行。在人行道上经批准设置的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不允许下人行道台阶经营,不允许占用盲道。不得侵占道路隔离带、绿化带,不得乱扯乱挂影响市容市貌。
(三)进入城区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的瓜农需携带相关资料(含: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承诺书等),向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登记;要在指定地点销售,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自带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果皮、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
(四)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内所设便民西瓜临时销售摊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瓜农车辆要及时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并告知瓜农相关要求。
(五)如个别点位如在实际设置中出现不适合的情况,经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管理科联合相关部门现场确认后,按相关报批程序可以做出适当调整。
(六)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设置是为方便农民进城销售自产西瓜。在设置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设置时限
自6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设置要求
(一)服从管理。经营者不能随意变更经营地点,不得转让、转租摊位,必须服从城市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对拒不听从管理的经营者,取消其入驻资格;
(二)加强监管。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西瓜临时销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便民、惠民的作用;
(三)强化巡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管理科将对便民西瓜临时销售点设置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对已批准但不遵守管理规定的销售点(同一位置)第一次发现提出警告,第二次发现提出处理意见并取消便民西瓜临时销售摊点。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对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西瓜临时销售点进行采集立案、派遣辖区管理部门进行处置。(via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