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判囚5個月 申上訴期間保釋獲批. 天馬影視前主席、80歲嘅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於2017年慫使胞妹購入公司股票,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今日(9日)喺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高偉雄指,雖然被告對電影業有非凡貢獻,涉案金額唔算龐大,但犯案影響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嘅信心,判其監禁5個月,並須繳罰款逾9.9萬港元,以及向證監會支付調查費37.4萬港元。辯方為黃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獲批,裁判官准許被告繼續以20萬元擔保。
案情指,2017年8月至10月期間,黃百鳴喺洽售天馬影視股份期間,分數次轉帳共200萬港元予胞妹黃潔珍,並透過WhatsApp指示佢「明天低過0.2,盡買」等,胞妹其後買入總值約160萬港元股份。辯方求情時指事件令黃百鳴名譽喪失,冀法庭考慮佢年事已高、無機會重犯,判非監禁刑罰,但最終仍要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