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哭了:92岁老父亲立偏心遗嘱,背后的真相太扎心了
都说父母总是偏心经济力量薄弱的孩子,这点,在郑州一位92岁老爷爷立遗嘱时,体现的淋漓尽致。
郑州92岁朱爷爷是数学教师退休。解了一辈子数学题,他一家的一道现实问题,却令他倍感头疼。
多年前,朱爷爷与妻子互相立遗嘱,一方故去,房产留给后走的一方。
朱爷爷的老伴儿先他而去,老房子的房本也到位了。
朱爷爷有个心愿:
在他百年之后,把房产留给在高三时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不给儿子。
因为,他担心自己死后,如果房产留给儿子,儿子独吞房产后,嫌弃和抛弃他已经多年没有生活自己能力的女儿。
于是,朱爷爷做出一个决定:
在自己离世后,将房产过户给身患精神分裂症多年、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不留给儿子。
@红尘禅语
朱爷爷的想法和做法,得到了儿子的支持、认可。
儿子说,房产是父亲的,就给谁,老人本人有权利决定。
如今,朱爷爷的房本已过户给女儿,也走完了正常的公证流程。
“我要是没了,你也有吃有住,这是我的责任”。
这是朱爷爷对女儿说的话。
看得出,老人心底对女儿的挂念,放心不下。
清醒的时候,女儿表示,哥哥对她挺好的,儿子也觉得是老父亲多虑了,称他不可能不照顾妹妹。
深沉的父爱,看哭无数网友。
儿子可能觉得父亲太偏心妹妹,可是,站在老父亲的角度,这么做,个人认为真的是无可厚非,可以理解。
老人担心自己百年后,儿子独占房产,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无人照顾。
儿子刚开始迟迟不肯配合,拉锯战整整持续了一年。
所幸,公证流程已经走完,朱爷爷也达成了心愿。
只是,站在旁观者角度看,儿子表面答应,房产是父亲的,怎么处置,也是老父亲自己的事,但是,心里肯定是会有隔阂的。
笔者倒是觉得:
朱爷爷应该在遗嘱中附加几句话,比如,房产会女儿名下。如果儿子(或其他人)妥善照顾女儿,让她安享晚年,自然终老,房产就归赡养患病女儿的人,让后,把这个附加条件也公正一下。
这样,既能让儿子心里也许会好受一些,也能规避老人担心的女儿被弃养的风险。
否则,老人的女儿不婚不育,无儿无女,属于与行为能力之人,将来如果女儿病故后,房产没有直系亲属继承,就会被充公的,何苦呢?
(本文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