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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上海一家酒店为了暴利,40天内疯狂购入4000只中华蟾蜍,加

“聪明反被聪明误!”上海一家酒店为了暴利,40天内疯狂购入4000只中华蟾蜍,加工成“熏拉丝”高价售卖,非法获利27000余元。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开出五倍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13.5万元。谁知酒店不服,把市监局告上法庭,辩称自己买的是人工养殖货,不犯法。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这个故事的起点,还要从二零二三年的那个夏天说起。

王老板的餐馆,主要经营的是一些家常小炒,生意不好不坏,勉强能够维持,他每天看着隔壁那家主打新奇食材的私房菜馆,客人络绎不绝,心里总是痒痒的,他算过一笔账,同样是炒菜,人家靠着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愣是把人均消费拉到了自己店里的三倍,他觉得,只做家常菜,天花板实在是太低了,要想赚大钱,就必须得搞一道别家没有的,能够吸引眼球的硬菜,当这个念头一冒出来,麻烦,也就跟着一起来了。

就在那个夏天,一个供货商给他送来了一批特殊的“食材”,那不是普通的鸡鸭鱼肉,而是整整四千只活的中华蟾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癞蛤-蟆,供货商还给他带来了一套听起来天衣无缝的说辞,他说,这些蟾蜍,全都是正规养殖场里出来的,是人工繁育的,不算是野生的保护动物,所有的手续都齐全得很,王老板听了这话,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这笔买卖做得过,首先,蟾蜍的成本可控,其次,这东西足够猎奇,可以卖出很高的溢价,于是,他当场就拍了板。

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号开始,在接下来的四十天里,那四千只蟾蜍,被分批次地运进了王老板餐馆的后厨,厨师们把它们去皮,去内脏,然后用红烧,慢炖等各种方式进行烹制,一道全新的,听起来就让人充满好奇的招牌菜“熏拉丝”,被摆在了菜单最显眼的位置,而且定价不菲,效果出乎了王老板的意料。

这道菜一经推出,立刻就吸引了一大批喜欢猎奇的食客前来品尝,很多人就是为了尝一口这所谓的“野味”,专程赶来的,餐馆的营业额很快就超过了两万七千元,这让王老板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觉得,既然是人工养的,那就绝对没有问题,他甚至还盘算着,要把这道菜做成店里的长线主打产品。

然而,转折的到来,总是那么的出人意料,就在一次寻常的点餐过程中,一位懂行的客人,在看到菜单上的“熏拉丝”后,立刻就认出,这道菜的原材料,很可能就是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他没有声张,只是默默地记下了这家餐馆的名字和地址,然后转身就把这条线索,举报给了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上门进行了检查,在餐馆的后厨里,他们找到了完整的进货单据,还没来得及烹制的半成品,以及收银系统里详细的销售记录,所有的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让王老板无从辩驳,处罚的预先告知书很快就下达了,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并且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合计超过十三万五千元。

王老板当然不甘心,他立刻就申请了行政听证,在听证会上,他反复地强调,自己手里有养殖场出具的养殖证明,而且他认为,蟾蜍只是两栖动物,凭什么就不能卖,但监管部门的执法逻辑,并没有因此而被撼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正式的处罚决定书下达了,罚款金额一分不少,王老板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但一审法院在审理后,直接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继续上诉,把官司一直打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二六年六月五号,二审的终审判决下来了,结果依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也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被列入禁食名录的保护动物,法律的规定是不区分其来源的,无论是野生的,还是人工繁育的,只要是经营,加工,或者售卖,都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判决,彻底击碎了王老板心中所有的侥,幸心理,他终于明白,法律只看物种的属性,不看你那张所谓的养殖证明,养殖证明,最多只能说明你的蟾蜍来源是合法的,但“来源合法”,并不等于“用途合法”,国家的禁食名录,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只要你的食材名字不在允许食用的白名单上,那你就是触犯了法律。

现在再来算一笔总账,王老板辛辛苦苦四十天,赚来的那两万七千块钱,不仅要全部上缴国库,还要倒贴进去十几万的罚款,再加上购买原材料和支付人工的成本,可以说是亏得血本无归,而更致命的打击,来自于口碑的崩塌。

这件事情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后,他餐馆里那道曾经吸引了无数食客的猎奇美食,也瞬间变成了一个存在巨大健康隐患的危险品,因为蟾蜍本身就含有毒素,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食客中毒,一时间,老客人们不再上门,新客人们也望而却步,餐馆的生意一落千丈。

最终,王老板只能无奈地把菜单上所有和野味相关的菜品全部下架,老老实实地,回归到了最初的家常菜路线上,而他那个在二零二三年夏天,想要靠着卖野味而发家致富的美梦,也至此,彻底地破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