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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7日晚,原厦门航空空姐杨旸与有妇之夫郭介明在北京现代城郭介明的公

2001年6月27日晚,原厦门航空空姐杨旸与有妇之夫郭介明在北京现代城郭介明的公寓内相会,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因杨旸翻看郭介明手机引发冲突,郭介明最终身中十余刀死亡,杨旸事后逃离现场,三个月后在办理加拿大签证时被警方抓获。
 
杨旸1976年出生于哈尔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在厦门,1993年,她从2000名应征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厦门航空的一名空姐,工作不久,她被调入示范组飞行,获得过厦航"十佳空姐"称号。
 
1997年,杨旸在一次飞行中认识了郭介明,郭介明是福建人,从事地产生意,他对杨旸展开追求,带她去高档餐厅,送她礼物,有时会在杨旸出差时飞到目的地见她,杨旸后来才知道,郭介明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
 
两人的关系从1998年持续到案发,期间多次发生争吵,郭介明有过动手行为,有一次,郭介明认为杨旸得罪了他的客户,两人一路吵闹回家,快到家时,郭介明从地上拿起一块砖头打向杨旸的头部,杨旸被打得头破血流,去医院缝了3针。
 
2001年4月,杨旸从瑞士回国办理去加拿大留学的签证,因为办理签证需要财产证明,她在北京无亲无故,只好去找郭介明。
 
2001年6月27日晚上12点左右,杨旸来到郭介明的家,两人发生性关系后,杨旸趁郭介明洗澡时翻看他的手机和电话号码簿,郭介明发现后十分气愤,拿出一把刀子追打杨旸。
 
杨旸把手中的衣服和包扔到郭介明的脸上,趁这个机会冲过去按住郭介明手上的刀,刀扎进了郭介明的肚子,随后两人继续厮打,在抢夺中杨旸又把刀刺向了郭介明的脖子和胸部。
 
郭介明身中十余刀,胸腹部多处受伤,肺和肝破裂,杨旸明知郭介明性命危急,没有报警也没有叫救护车,她拿走了郭介明的两块手表,一台笔记本电脑,开着郭介明的奥迪车离开了现场,这些财物价值约70多万元。
 
案发后,郭介明的保姆上门打扫卫生时发现异常并报警,警方通过小区监控录像,走访调查以及杨旸弟弟的报案,很快锁定杨旸为重大嫌疑人,警方判断杨旸有留学背景,大概率会试图出境,于是在各大出入境口岸及驻华使馆布控。
 
2001年10月8日,杨旸前往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办理签证,刚走进使馆就被警方当场抓获。被捕后杨旸没有反抗,也没有隐瞒,平静地交代了全部经过。
 
2002年9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杨旸因情感纠葛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杨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考虑到郭介明在感情中存在重大过错,长期欺骗,暴力伤害杨旸,是激化矛盾,引发血案的重要诱因,酌情从轻处罚,改判杨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杨旸在狱中积极改造,多次获得减刑,多年后,当有年轻人因情感纠纷冲动犯罪时,狱中的杨旸曾带话劝诫,别做这种糊涂事,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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