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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一男子听说能办月息只要1.8厘的低息贷款,还有利息补贴,兴致勃勃去贷了

海南海口,一男子听说能办月息只要1.8厘的低息贷款,还有利息补贴,兴致勃勃去贷了30万,结果到手却不到25万。更离谱的是,说好网点办理,最后却是在一个写字楼里签的合同。他是怎么一步步掉进坑里的?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男子兰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行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办月利息1.8厘的低息贷款,年利率才2.16%,还能给额外利息补贴,而且可以去网点办理。

他一听,利息确实低,还有额外利息补贴,而且是在网点办,听着挺正规,就约了见面。

第二天,他按对方说的到了当地某行。对方拿他手机操作,让他打开本地的政务软件操作了一番,申请了40万。结果没批下来,说资质不够。

这时候对方又说,可以带他去办公室想别的办法,他就跟着去了。到了地方才发现,办公室是在一个写字楼里,当时他也没多想。

这时候,一个人负责跟他谈,另一个人则拿过他的手机开始操作。这次申请的是另一家的个人信用贷款,额度30万。

对方之前在电话里跟兰先生承诺利息是2.16%,但现场办理的时候,对方只跟他说利息已经帮他降到3%以下了。兰先生也没具体问是多少,当场把手续办了。

接着,兰先生当场签了一份《贷款委托服务合同》,他看了一眼,甲方是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当时他心里还纳闷了一下。

很快贷款就到账了,这个时候工作人员跟他说要先做贷后管理,让他把30万转到某个个人账户上,理由是银行扣着不发,说他的风险评价有点问题,他就把30万全转过去了。

结果对方只给他转回来23万7,剩下的6万3一直没给。 过了没多久,他又收到一笔12600元,据说是贷款的利息补贴。

他仔细算了算,贷了30万,到手23万7,就算加上那12600的补贴,总共也不到25万。那么,还有5万多去哪了?为什么迟迟没有到账?

兰先生有些着急了,这才回头去翻看那份合同。一看才发现,合同里面竟然写着: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诚意金50400元。合同还注明,服务费按银行实际放款金额的16.8%收取。

30万的16.8%正好是50400。可对方实际扣了63000,差了12600。

这时候,兰先生才恍然大悟,差的12600元不就是他收到的那笔利息补贴吗?什么额外利息补贴,不过就是拿他自己的钱换个名号再给他,羊毛出在羊身上。

进一步核查,兰先生发现,这笔贷款的实际利息就是3%,并没有对方所说的降到3%以下了,和最开始在电话里承诺的2.16%相比,更是高了不少。

兰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决定去报警。

调查员去了解情况,发现当初联系他的人根本就不是某行柜员。那边的客服说,客户经理都是用企业微信联系,不会用个人账号。

办业务也都是在网点办公室,不可能带去写字楼。而且虽然有贷款贴息政策,但贴息资金都是直接减免,不会由个人转账发放。据那边猜测,兰先生遇到的应该是外面的中介。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柜员告诉他,兰先生办理的那款贷款产品,其实自己就能在手机上申请,根本不需要找中介。

调查员找到那家办公地点,里面既没有公司名称,也没有营业执照,而现场人员还自称是某行工作人员。

调查员一问有没有金融资质、服务费凭什么这么高,对方态度蛮横,并且拒绝和兰先生协商,说合同都签了,多少就是多少。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新闻不淡定了,有人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笨的人?也有人不敢相信,怎么现在还有这么猖獗的中介公司?

那么,兰先生这个案件能不能顺利追回损失?从法律角度,有这几个途径可以支持他:

首先,民事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缺乏判断能力,致使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这家公司实际上就是利用了信息差,帮人家在手机上操作了几步常规申请,这笔贷款自己也能申请。

没有担保,没有更低利率,也没啥服务可言,却要收16.8%的费用,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不当得利。

其次,刑事报警。

对方冒充某行柜员,以低息、贴息为幌子,虚构身份、隐瞒真相,骗取高额服务费,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63000元属于数额巨大,一旦定罪,对方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兰先生可以整理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直接去报案。

最后提醒一句,凡事主动打电话说能办低息贷款、内部渠道、利息补贴的,基本都是坑。正规贷款直接去网点,签合同之前,要仔细看合同,有任何疑问点都不要轻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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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