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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冶萍公司,日本吸血中国的一道伤口

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了用心歹毒的二十一条,在这份日本企图独吞中国的条约中,一家名叫汉冶萍的公司占据了很大比重。日本人为何对一家公司如此上心?因为这家公司不仅是中国最大的联合钢铁公司,还是日本重要的钢铁原料产地。
汉冶萍公司是清末洋务派建立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由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三部分组成。由于开办者张之洞不熟悉现代钢铁工业,又不听取正确意见,导致汉阳铁厂连年亏损。直到1909年,汉阳铁厂才炼出第一炉符合要求的钢材,这时距离第一次开炉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全国形势一片混乱,汉冶萍公司也陷入了困难,难以维持。1913年,在汉冶萍公司掌舵人盛宣怀的主导下,向日本寻求借款。日本政府答应了借款,但条件相当苛刻。借款合同规定:汉冶萍公司只准以原料偿还贷款,且铁矿石与生铁的价格极低,还被长期锁定。
矿石价格被定在了3.8日元/每吨,不足国际市场价的1/6。生铁的计价方式为前一年英国的生铁价格的平均值与26日元/吨相加,再折半就是日方的采购价格。当年的生铁价格约为40日元/吨,日本提出的26日元/吨远低于市场价,折半之后明显不利于中方。不久后一战爆发,生铁价格天天在变,年平均价格已不可采用。仍按日本提出的折半价格,中方亏损更大,还不到市场价的四分之一,更低的时候不足市场价的十分之一。
1914—1918年,汉冶萍公司偿付日本的原料按市场价格约为1.15亿日元,是贷款(1500万日元)的十一倍了。即便如此巨亏,在高涨的市场行情下汉冶萍公司还盈利2400万两白银,约合3600万日元,用这笔盈利一下还完贷款不行吗?不行,前面说过日本人只接受原料偿还,而且还规定了长达40年的还款期限,就是怕中方提前还款。40年后,日本帝国的坟头草都一丈高了。
1912年,汉冶萍公司陷入困难之际,袁世凯曾计划将汉冶萍公司收归国有。但此前汉冶萍公司已向日本借过大笔款项,袁世凯顾及日本的反应,并未施行,在二十一条中,日本提出汉冶萍公司要中日合办,想以此完全控制汉冶萍公司。袁世凯不敢答应如此条款,又担心日本动用武力,就用谈判拖着不决。
经过三个多月的谈判,中日合办的图谋虽未得逞,但汉冶萍公司仍未摆脱日本的控制。中国的原料依旧以极低的价格输往日本,公司在财政与经营上也失去了独立性,中国本土的炼钢产业被扼杀于萌芽。曾被洋务派寄予厚望的汉冶萍公司没能开创中国的钢铁工业,最终沦为了日本帝国主义吸血中国的一道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