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卖淫嫖娼的行为应该被重新定义。 这种见面就要跟外国人打炮发生关系,并且事后极力抹黑中国女性,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行为,就应该被定义为卖淫嫖娼。 散播不良价值观,抹黑女性形象,更要拘役。 不然社会的公序良俗,都要被败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