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能否调取到已经删除的聊天记录?
个别当事人,在涉赌、嫖娼类案件事发后,认为自己已经早早地删掉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就可以完全抹去涉案证据,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今天,专做行政和治安案件的北京唐律,具体结合实务办案规则与取证逻辑,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治安案件,如果删除了聊天记录,并非完全无法调取,能否恢复取证、后续会不会被追责,要从案件关联属性、取证路径、追责时效三个方面理性看待。
第一,从案件关联属性:依附刑事案件的下游治安案件,删记录很难规避取证。
日常高发的嫖娼、参与网络赌博等治安案件,大多是刑事案件衍生的关联案件:比如警方破获组织卖淫、网络赌博刑事案件后,顺着涉案账户、转账流水,倒查下游涉嫖参赌人员的治安违法案件。
在刑事案件侦办阶段,办案人员可以依法扣押涉案组织者、平台方手机、服务器,即便违法人员自行删除本机聊天记录,在侦办主刑案时,已经固定了上游留存的聊天、对账信息,下游涉案人员的邀约、谈价、下注聊天内容早已在刑事案件卷宗内归档。
哪怕当事人手机本地记录全部清空,依托刑事案件固定的后台数据,依旧可以作为治安处罚的直接证据。
第二,从调取证据方式:分本地设备恢复与服务商后台调取两类路径。
正如北京唐律在之前文章中讲解的刑事案件取证规则,该取证逻辑同样适用于治安案件。
其一,手机本地残留数据恢复:执法办案人员在依法传唤当事人后,经法定程序扣押涉案手机,交由网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能够恢复手机闪存内被删除的本地聊天缓存、残留碎片记录,删除不等于物理销毁数据;
其二,向软件运营商调取云端留存记录。微信等社交平台会在服务商服务器留存一段时间的聊天日志、转账、交互数据,公安机关凭治安案件受案回执、法定协助调查文书,即可向平台调取后台存档记录,当事人单方面删除手机端内容,无法同步清除运营商服务器数据。
只有聊天数据超出服务商法定留存期限,才会出现无法调取的情况。
第三,区分身份与追责时效,决定调取记录的实际作用。
一是身份区分:如果是案件证人,本身无治安违法行为,即便调取聊天记录,仅用于佐证案情,不会对本人作出处罚;但属于嫖娼、参赌的违法行为人,调取复原的聊天记录结合转账凭证,是作出拘留、罚款处罚的关键书证。
二是追责时效,《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治安违法行为追责时效为行为发生起6个月。
所以说,如果聊天记录调取完成时,违法行为已经届满6个月,没有法定中断事由的,即便聊天记录完整属实,也不能再据此作出治安处罚;反之在6个月追诉期内调取到有效聊天证据,办案机关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总而言之,删除手机聊天记录只是抹去个人可视内容,尤其是在关联到上游刑事案件的治安案件办理过程中,所谓依靠删聊天记录以此躲避治安处罚并不现实。
此外,还要区分是作为刑事案件的证人配合调查(超过6个月,不会被处罚),还是作为治安案件的当事人(6个月内,会被处罚)。
(我是北京唐律,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某部委任职,参与出版行政法著作,专注行政案件和刑行交叉黄赌毒案件,以“为当事人勇敢发声、坚持正义”作为使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