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之年闹离婚引来监察部门的调查-自己把自己祸害了》
最近看到一则消息,某地一对老夫妻已接近七十岁了。老俩口2007年协议离婚,当时未分割财产。现在,男方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据说,这对老夫妻一位是厅级干部退休,一位是警察退休,二人都是有身份的人,在退休前都是成功人士,在很多人眼睛里,这对夫妻是令人羡慕的。如今老两口上法院争财产,却令认识他们的人感到莫名其妙。
法官这一审理麻烦大了,警惕性很高的法官认为:这两位老人都是靠工资积累财产的人。两位老人虽然工资也高,但他们却有共同财产一亿多元,这财产却多得可是离谱了。
由于老两口在法庭上都指证对方有多少公开的财产,还有多少隐秘的财产,法官不镇定了,案子也不敢再继续审理了,只能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两位老人的财产多到来源不明。如果公务员家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只能把案件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了。
经网络查询,这还是一件真实的案件。
原告王某(69岁,原国企副厅级干部,2016年从国电集团退休)与被告张某(67岁,原某局民警,后调至上海未实际工作直至退休)。两人于1976年结婚,2007年协议离婚,但当时未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年,王某起诉要求分割两人名下的14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诉争标的约9870万元。此前王某曾在徐州起诉,标的达1.4亿元。
在庭审过程中,两个老人互相“揭老底”,披露了大量与其合法收入严重不符的资产,且均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女方张某名下资产有:包括同事归还的1000万元、某公司退赃款2500万元、项目退股款3200万元、收取煤炭公司代理费3000余万元、多笔债权及炒股亏损记录等。
男方王某名下资产有包括郑州、北京房产,汇丰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基金(合计超千万港元/人民币),以及数百万的大额银行流水。
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张某巨资持股的多家公司中,有三家已处于注销或吊销状态。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人所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超出其作为国企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水平,且无合理说明。因本案涉嫌犯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这是一起典型的“离婚变反腐”案例,看来公职人员太爱钱一旦被查,就说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