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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无论一些人如何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黑我,我还是得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坚持不懈的说

你看,无论一些人如何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黑我,我还是得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坚持不懈的说,原因就在于“岁月史书”这东西吧,如果任由这些人胡说八道,那是真的很有市场的。陈大夫当年的七氟烷验证现在到这些人嘴里已经又从“2分钟”变成“十秒”了。

我再职业病的跟一句,相信图一一个小作文就信的朋友,你,你要当心了,谨防各类诈骗。嗯。

而且我和陈大夫当你关于七氟烷的讨论结果是完全一致的,怎么真当互联网没有记忆啊?这才几年啊,编排我说的话就算了,这怎么连陈大夫的话都编排了?还又是打脸又是封号的。

哪里打脸了,陈大夫不是证明了1分钟之内可以捂晕吗?怎么,你连控制女性1分钟的肌肉力量都没有吗?而且托福,陈大夫的路走的好好的,最近几年好几个课题呢

看到上面这段话的朋友先不要着急跳脚,这是陈大夫自己原话。(图二)

“你不要东拉西扯,我们说的是一捂就晕!”

好的,有的。图三图四图五,武汉协和的国家注册麻醉医师,四川华西医院麻醉中心主任,请看。太长不看?还是不信?这是您的自由,尊重,祝福。

然后我再重复一遍当年我和陈大夫也说过,现在依然要说的事情。

我之前忽视了需要告诉大家“这个世界上存在海量根本不需要两分钟就能晕倒你东西,包括吸入口服注射渗透等等方式”,是因为我之前一直以为这是个常识。比如当年陈大夫使用的,包括现在张大鹏案里面还在使用的,七氟烷。

这个东西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使用的,用了几十年的医用麻醉剂。单单在知网上关于它的文献超过了5000篇(图六 )。

陈大夫当年那个操作不只是震惊了我,更震惊了无数的执业麻醉医师,因为七氟烷这个东西,它真的,现在不需要进行人体实验了。多少能失去意识,多久能失去意识,有海量的研究结论可以直接引用(图七)。更具体的可以看附图里武汉协和的麻醉医师凌医生的详细介绍。你们关心的“加大剂量有没有用”,凌医生这两文里都有详细解释。

但那次事件之后我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所以现在我一定会不厌其烦的说:

【是的,这个世界上存在海量的,可以通过口服、吸入、注射、皮肤渗透等等多种方式,在较短时间内让人类失去意识的化学品。】

【在采用这类化学品实施犯罪的案件中,口服占绝大多数,吸入、注射、皮肤渗透等等其他方法的也存在但相对少见的多。这种犯罪最为危险的地方在于,犯罪分子对于麻醉剂的使用毫无概念,极易造成受害人死亡。类似案例很多。一捂就死的化学品非常非常多。在现实中,你真正需要提防,也可以提防的麻醉剂类犯罪,就是口服。而口服占此类犯罪中的绝大多数。】

【作用时间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是1秒还是2秒的差别,而是在于这个时间是否足够短到既让你来不及反应也无法反抗挣扎呼救。一秒钟捂鼻子晕倒,你当然来不及反应无法反抗挣扎。你吃下去三分钟后晕倒,你一样来不及反应无法反抗挣扎。一板砖把你放到,你一样来不及反应无法反抗挣扎。这种效果对谁都一样,具有绝对普遍代表性。可是捂鼻子一分钟真的不一样。这种犯罪能够成功的先决条件一定是:这个人可以仅依靠暴力手段控制你一分钟。我讲的再直白一点,这样的控制能力,有没有麻醉剂,实际上都不影响犯罪后果。】

【现在真正需要呼吁尽快解决的问题是:一是要严查严打,法律层面要跟上,通过严刑峻法震慑这些变态。二是现在医疗化工产业过于发达了。对各类具有类似功能的处方药、化学品、精麻药品、各类前体等等等等当然更包括毒品进一步加强管理管制。三是对于可以轻易接触这些东西的人要更加加强管理。四是要加强网络管理,这些变态几乎都是有类似于“师徒传承”关系的,而途径就是网络。】

我非常理解一些朋友,特别是女性朋友的情绪。这个话题我说了十几年了,我也做好了一直说下去的准备,因为我和其他的科普老师不一样,其他的科普老师可能在一些话题上有争议了就不说了,我不行。无论是职责使命还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我必须告诉你真相和事实,挨骂也得说,别编造就行。真相和事实有时候可能很难听,但真相和事实就是真相和事实,不会以情绪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