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这话,听着扎心,可放在有的事上,还真让人没法反驳。
一对情侣,婚都订好了,第二天就要办婚礼,男方却突然变卦。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就因为他头天刚知道,未婚妻之前跟前任同居了六年。女方一下子就崩溃了,哭着说活着没意义,觉得生不如死,那痛苦劲儿,看着都让人揪心。
这事传出来,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人骂男方“矫情”,都啥年代了,还揪着过去不放;也有人说女方“不老实”,这么大的事婚前不说明白,这不是坑人吗?
其实细琢磨,俩人事儿都做得不地道。男方要是真在意这事,当初处对象的时候就该问清楚,别等婚礼前一天才闹这么一出。这时候反悔,不光打了女方的脸,两边亲戚朋友都通知了,酒席订了,彩礼可能也给了,这损失算谁的?说白了,是把婚姻当儿戏,只顾着自己那点“心结”,没考虑过别人的难处。
女方呢,也确实有问题。同居六年不是小事,按理说婚前该坦诚交代。是怕男方介意不敢说?还是觉得“过去的事没必要提”?不管咋想,瞒着就是不对。感情里最忌讳的就是藏着掖着,你越是不说,对方越容易胡思乱想,真到纸包不住火的时候,伤得只会更深。
邻居家阿姨说得实在:“俩人要是真心想过日子,过去的事能说开就说开,不能接受就早点散,别耗到婚礼跟前才撕脸。”这话在理。婚姻不是谈恋爱,得有过日子的诚意,啥话都摊在桌面上说,能接受就往前走,接受不了也别耽误彼此。
现在倒好,女方觉得自己被“抛弃”,面子里子都没了;男方落个“悔婚”的名声,以后处对象都得被人拿出来说。最惨的是两边父母,愁得头发都白了,一边劝女儿别钻牛角尖,一边给亲戚朋友赔笑脸解释,这罪遭的,全是俩年轻人闹出来的。
说到底,感情里的“坦诚”和“包容”缺一不可。你不能要求对方包容你的一切,却连基本的坦诚都做不到;也不能用“爱我就要接受我的过去”绑架对方,毕竟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婚前把该说的话说清楚,既是尊重对方,也是保护自己。
这事儿闹到这步,谁都别怨谁,都是自己的选择惹的祸。只希望俩年轻人能从这事里长点记性,以后不管跟谁过日子,都得揣着真心,少点算计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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