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站深夜敲门,
丈夫抄棍打人,
法院二审改判了。
张根发在废品站门口把刘松打了。
刘松第一次进来搂陈霞,被骂跑了;隔几分钟又回来敲门,没砸也没踹,就喊话。
张根发拿着木棍冲出去,三下两下把人打倒,肋骨断了两根。
法官说,第一次侵害早就结束了。
第二次敲门不算“正在行凶”,报警就行,没必要动手。
惠州以前有案子,人正被打得满地爬,那才叫正当防卫。
这回是等对方回来打的,性质变了。
9个月改判下来,不是因为打得轻,而是法院认准了:这不算防卫,是事后报复。
陈霞锁了门、报了警、也喊了人,该走的程序都走了,就差警察到场那几分钟。
木棍挥下去容易,时间卡准太难。
法律不看谁先挑事,只看动手那会儿,对方到底有没有真要伤你。
张根发进了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