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初三学生因为被同学骂了就怀恨在心,偷偷记下对方的准考证信息,竟然登录系统篡改了对方的中考志愿,让对方701分全校第三名的成绩无缘自己心仪的公办高中,无奈只能就读费用更高的民办高中。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篡改同学志愿的李同学处以行政拘留5日,因其未成年不予执行。被更改了志愿的张同学家长起诉了李某家,最后法院判了,李同学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赔偿给张家学费、住宿费等损失3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各项赔偿损失共计4.3万元,并需要给张同学书面赔礼道歉。法院还指出了学校并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孩子犯错需要家长买单。
这个事也给家长们提了个醒,平时自家儿女在学校被欺负或者被骂了不开心,一定要让他/她及时跟父母或者老师诉说,让大人帮着出头,不要因为一时任性情绪激动就自己解决。
素材来自海南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