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妻子陈绥圻两次重回部队经历
一、抗战时期:1943年从上海返回苏北新四军部队。
1943年日军对苏北根据地大“扫荡”,新四军三师疏散干部家属,陈绥圻奉命护送黄克诚、张爱萍等人家属隐蔽至上海自家住所安置。安顿完所有待产家属后,当年秋冬独自从上海徒步辗转穿越封锁线,率先返回苏北阜宁三师部队归建,重回三师政治部保卫科岗位,吴法宪闻讯中断会议赶来相见。她1941年参加新四军,早年在三师锄奸部任职,1942年与吴法宪成婚。
二、建国后:1968年从民航调回空军部队任职:
1. 1950年陈绥圻调入空军政治部干部部任秘书,1954年全军女干部转业,她离开部队,转业至民航总局升任生产计划处处长(民航当时归口空军管辖)。
2. 1968年5月经叶群提名、军委办事组下令,从民航调回空军现役编制,出任吴法宪办公室主任,职级正师,重新回归军队序列。
3.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被隔离审查,1978年开除党籍、军籍,送往浙江国营农场监督劳动9年,1981年结束农场劳动、赴济南与保外就医的吴法宪团聚。
三、晚年政策落实、恢复部队离休待遇(制度层面重回军队离休序列):
1988年空军为其恢复党籍;1992年军委批复,陈绥圻按副师职办理军队离休手续,离休起算时间追溯至1988年,纳入部队离休干部管理,获授独立功勋荣誉章,2011年在济南病逝,终年88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