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境内遗留化学武器,必须由日本人处理?
答案很简单:这是日本必须承担的历史罪责+国际法强制义务。
就在几天前,吉林发生了一起让很多人五味杂陈的新闻。两名来华处理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日本工作人员,因为一枚深埋地下80多年的芥子气炮弹突然破损,手臂不慎沾染剧毒受伤。中方第一时间全力救治,三天后两人就顺利搭乘航班返回日本继续治疗。
很多人看到这条消息,第一反应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心里堵得慌。同样是被日本毒弹伤害,日本人能享受跨国医疗保障,而我们自己的老百姓被误伤后,很多人只能默默扛下一辈子的病痛折磨。
这起小小的意外,不过是冰山一角。冰层之下,是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留下的一个长达80年的"定时炸弹",至今还在不断爆炸伤人。
二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丧心病狂,公然违背国际公约,在中国战场上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有据可查的化学战就超过1200次,直接造成中国军民20多万人中毒死伤。这是铁一般的历史事实,谁也无法否认。
更无耻的是,日本战败投降前夕,为了掩盖自己的战争罪行,竟然把来不及使用的大量化学武器,在中国18个省份、120多个地点随意掩埋、丢弃。他们根本不管这些毒弹会给未来的中国人民带来多大的灾难。
光是已经探明的,就有约40万枚毒弹埋在中国的土地下。其中吉林敦化哈尔巴岭一个地方,就深埋了33万枚毒炮弹,堪称"世界上最大的化学武器坟场"。
这些毒弹在地下埋了80多年,弹体早就被腐蚀得千疮百孔,里面的芥子气、路易氏剂等剧毒物质随时可能泄漏。它们就像一个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我们身边。
从战后到现在,中国各地不断发生老百姓被遗留化武伤害的事件。农民种地挖出来,工人修路挖出来,甚至有人打井都能挖出来。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000多名普通中国百姓因此中毒、灼伤、致残,很多人终身饱受皮肤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脏器损伤的折磨,生不如死。
所以,这些毒弹必须由日本人来处理,首先是天经地义的历史罪责。谁造的孽,谁就必须来擦屁股。这是最基本的道理,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而且,这也是白纸黑字写在国际法里的强制义务。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必须销毁其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并且要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和其他资源。
中国政府为了让日本履行义务,跟日本谈了整整8年。从1991年第一轮谈判开始,中方就拿出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日本代表一开始还百般抵赖,直到亲自去现场看到了那些刻着日文的毒弹,才不得不承认事实。
1999年,中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在备忘录里白纸黑字承诺,将诚实履行作为遗弃缔约国的义务,承担全部销毁责任。
按照公约规定,日本本来应该在2007年4月29日前完成所有销毁工作。可谁也没想到,日本竟然开始了长达近20年的拖延耍赖。
先是申请延期到2012年,没完成;再延期到2016年,还是没完成;又延期到2022年,依然没完成。现在已经是2026年了,销毁工作又被推迟到了2027年。
截至2025年7月,日方总共才挖掘回收了16万余枚毒弹,销毁了约13万枚。这连已经探明数量的三分之一都不到。也就是说,还有超过25万枚致命毒弹,依然静静地埋在中国的土地下,时时刻刻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更过分的是,日本从来没有主动提供过完整准确的毒弹埋藏地图。基本上都是我们发现一处,他们才被迫去处理一处。这种消极敷衍的态度,简直就是在拿中国人民的生命开玩笑。
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们不自己处理?答案很简单:第一,这是日本的责任,凭什么要我们花自己的钱、冒自己的风险,去替日本人擦屁股?
第二,处理化学武器是一项极其危险、极其专业、极其昂贵的工作。一枚芥子气炮弹的处理成本高达数万元人民币,40万枚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而且,处理过程中的风险极高。这次两名日本人受伤就是最好的证明。我们凭什么要让自己的同胞去冒这种生命危险?
日本政府每年花在美化侵略历史、参拜靖国神社上的钱不计其数,却在销毁自己留下的毒弹这件事上哭穷、拖延。这种双重标准,实在是令人不齿。
现在,距离抗日战争胜利已经80年了。当年的侵略者大多已经不在人世,但他们留下的罪恶还在继续伤害着中国人民。
这些埋藏在地下的毒弹,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更是对历史正义的践踏。日本一天不彻底销毁这些化学武器,它的战争罪责就一天没有还清。
希望日本政府能够真正正视历史,拿出应有的诚意和担当,加快销毁进程,早日还中国人民一片干净的土地。这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交代,也是对历史的交代,更是对未来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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