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遭报应吗?”重庆,53岁女子与丈夫结婚20多年,有个女儿,早些年夫妻俩共同打拼置办房产,攒下家业。可条件好了,丈夫却变了,经常家暴她。女儿13岁时跪地祈求:你们别离婚,我想要个完整的家!女子为了女儿继续隐忍10年,曾将她打到肋骨骨折。丈夫逼她签离婚协议,让她净身出户反复施压,她无奈妥协想着解脱。谁知,签完协议当天,丈夫喝醉酒,她翻丈夫手机发现手机里存着他和第三者采购私密用品的消费账单,还有一大堆暧昧聊天记录。更让她无法忍受的是第三者电话放狠话要伤人。她愤怒了,撕毁协议,随后用3年时间收集证据,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53岁的王大姐和丈夫结婚20多年,前段时间二人的离婚官司正式开庭,可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处处透着寒心和憋屈。
20多年前经媒人介绍,王大姐和丈夫组建家庭,女儿出生后,两人一起打拼置办了新房。
没搬新家前,丈夫看着还算本分,可2014年搬进自家楼房后,对方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
从2020年起,动手打人成了家常便饭,短短几年里十几次家暴,把王大姐打得3根肋骨骨折,脑袋3次磕碰受伤,耳朵被扇到听力受损。
她常年失眠焦虑,查出重度抑郁,每个月光吃药就要7000块钱医药费。
王大姐早年一直忍着不离婚,最大的牵绊就是年幼的女儿。
那年丈夫因和初恋约会,她知道后两人吵架,丈夫拽着她的头往墙上猛撞,13岁的女儿扑过来跪在地上哭着求妈妈:别离婚,我想要完整的家。
看着孩子泪流满面,王大姐心软签下谅解书,一隐忍就是10年。
她还处处省吃俭用,常年穿几十块钱的地摊衣服过日子。
可忍让换不来安稳,丈夫手握家里全部存款,私下偷偷转移1400多万夫妻共同财产,身上全是名牌服饰,定期花钱做美容。
车里常年放上万现金,却连每月2500元家用都不肯给,王大姐没钱看病,只能住几十块一晚的廉价小旅馆凑活吃住。
王大姐独自扶养女儿,就连女儿读研的费用也都是自己想办法。
更过分的是,他在外养了第三者,还明目张胆把人带回家当面挑衅。
为了尽快甩开王大姐、保住全部家产,丈夫反复动手施压,被逼无奈的王大姐只能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签字当天,丈夫心头大石落地,当晚买酒买菜在家开怀畅饮,喝得酩酊大醉倒头就睡。
夜里王大姐心里堵得睡不着,随手拿起丈夫放在床头的手机翻看,没想到一下子撞破隐情:手机里存着他和第三者采购私密用品的消费账单,还有一大堆暧昧聊天记录。
正翻看的时候,陌生电话突然打进来,接通后听筒里传来女人的怒骂。
对方自称第三者,满口脏话不算,还放狠话,扬言要找上门动手杀人,吓得王大姐浑身发凉 。
第二天酒醒后,丈夫发现手机被翻看,立马翻脸,拎起板凳就要砸向王大姐。
她一怒之下将离婚协议撕毁,为了收集证据,从来不打麻将的她天天去打麻将,第三者还诋毁辱骂,她忍着,用3年时间收集证据。
一次次的暴力、出轨、财产转移彻底打碎王大姐最后一丝念想,她整理好132张历年受伤照片等证据,一纸诉状提交法院,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如期开庭。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1091条第(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内与第三者同居、出轨属于本项)。
本案王大姐是在男方多次家暴、言语恐吓、人身威胁的重压之下,内心恐惧被迫签字放弃全部财产,并非自愿放弃财产。
王大姐事后3年搜集家暴照片、出轨聊天记录、财产流水等证据,丈夫将千万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移存款、挥霍钱财供养第三者。
法院可以据此对男方适用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被私自转移的钱款可以追回并入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目前男方已经因为故意伤害被依法处罚。
庭审上王大姐拿出财产被私自转移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隐匿婚内财产,分割时男方大概率少分甚至不分家产,这场荒唐的婚姻,终于要靠法律还给受害者公道。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