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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凭无据污蔑杀人博流量!罗兰多依法可维权追责! 刚刷到一个关于于文红的视频,她

无凭无据污蔑杀人博流量!罗兰多依法可维权追责!

刚刷到一个关于于文红的视频,她在视频里说罗兰多已经露出了想要她家产的目的,只要有人杀死她大儿子,罗兰多的儿子小宝就能得到她的家产,所以她必须要与任任再生个女儿。

第一次看到想生孩子给自己找这个理由的!

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她把大宝置于何地?

在她的逻辑里:大宝遇害就等于遗产由小宝单独继承,就等于罗兰多掌控财产,所以她“必须”再生一胎,这样遗产就可以分成多份,小宝就无法独占,就可以打消罗兰多的杀人动机。

她这是在告诉大宝:妈妈再生个孩子,是用来防备你被人害死的?她知不知道这句话对大宝的伤害很重?让孩子长期活在“有人要谋害自己夺家产”的恐惧里,大宝会有安全感?

她这是在变相传递:你的存在是别人谋财的目标,多一个弟妹来拆分你的遗产,就能降低别人杀你的可能!

于文红的这种说法,对罗兰多极度不公平,这种公开指控罗兰多“有可能预谋杀人”的言论,很容易构成名誉侵权。

她报过警吗?有证据证明罗兰多要谋财害命?如果只凭主观猜想就凭空捏造有人要蓄意杀害她的大儿子,并且反复在直播间直播,再通过短视频向全网发布,属于捏造关键虚假事实。在大众的认知里,等于定性罗兰多是潜在杀人犯,网友极易对罗兰多形成负面印象,导致他的社会评价大幅下跌、个人信誉受损。

从法律上来讲,于文红的主观猜疑不等于客观事实,她的内心幻想不能当做公开传播的依据,更不能在网络上随意指控他人预谋杀人。

如果罗兰多真的追究,于文红很可能涉嫌民事侵权,也可能涉嫌行政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安机关可处拘留、罚款。如果这个视频的浏览量足够高,她还可能涉嫌诽谤罪,最高要处三年有期徒刑 。

常年反复发布同类言论,短视频的播放量很容易超出立案标准,达到刑事追诉门槛。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只要罗兰多愿意,随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责。

为了小宝好,于文红和罗兰多应该放弃对立,不要在网上再互相指责对方,给小宝一个安全、愉悦的成长环境,毕竟小宝是他们的亲生孩子。

另外,杀人会直接丧失继承权、触犯故意杀人重罪,客观上不存在杀人夺产的可行性,所以,于文红不应该在生活在她自己的幻想中了,这对她自己也不好,她会生活得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