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死的代价!16岁小伙改装电动车,时速飙到103,撞上护栏身亡,家属索赔改装店和同伙110万。
据法制日报报道,2024年3月,江苏淮安16岁少年小帅的父母为他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但他不满足于25码的“龟速”,向同龄朋友小王询问改装事宜。小王随即推荐了一家电动车修理店。
小帅添加了修理店微信,要求改装轮胎、控制器、锂电池。他支付定金4300元,在父母陪同下取回改装车。
交警检测显示,该车事发前一瞬间最高速度达103.8公里/小时,是国标限速的4倍多。
2024年10月,小王约小帅外出骑行。小帅因车速过快失控,撞上路边护栏,经抢救无效死亡。他没有戴头盔。
小帅父母将修理店、小王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索赔11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三方均有责任,比例截然不同。
第一,小帅父母承担80%主要责任。
法院从聊天记录中找到关键证据:小帅曾对店家说“这两天等我爸去银行把现金还到微信上”“明天晚上让我爸转给你”。
这说明,父母明知孩子要改装车辆,仍出钱支持。作为监护人,不仅未制止非法改装,还为其“买单”,在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第二,修理店承担15%赔偿责任,赔偿20.7万元。
修理店明知小帅是未成年人,明知改装是为飙车,仍提供改装服务,导致车速失控。法院判定其存在明显过错。
第三,同行小王承担5%赔偿责任,赔偿6.9万元。
小王明知小帅改装车辆是为提高车速,仍提供改装建议、推荐修理店,并相约高速骑行。法院认定其存在一定过错。
这起“改装电动车致死”案,撕开了非法改装的灰色产业链。
第一,电动车非法改装,是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电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可处以罚款、扣车。
第二,未成年人的“错误”,由监护人“买单”。
小帅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本案中,父母本身就是“帮凶”,出钱改装,坐视不管。法院判其承担80%责任,正是基于这一事实。
第三,修理店与同行,均须担责。
修理店提供改装服务,是违法行为的“帮凶”;小王提供改装建议、相约飙车,是危险行为的“催化剂”。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的“推手”。
小帅用生命为“飙车”买了单,父母用80%的责任为“溺爱”买了单。
一辆电动车,跑不到103码,但一颗想“酷”的心,可以。他以为那是“速度与激情”,其实那是“死亡与教训”。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