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争夺财产本是正常,可上海这对七旬夫妻离婚争夺是财产价值上亿,结果牵扯出来了犯罪,只因二人的公职身份与这份巨额财产点不匹配。
上海,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原告王某,1954年出生,原国企副厅级干部,与被告张某,1956年出生,原某局民警、公职人员,于1976年结婚,2007年协议离婚,但未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2年,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分割14处不动产及巨额现金,总标的额高达上亿元。
在法庭上,双方互相揭底,曝出的财产令人咋舌:王某称张某离婚后收取他人归还的1000万元、退赃2500万元打入张某账户、退股款3200万元、代理费3000余万元;张某则称王某在北京、郑州等地有房产,账户流水高达3160万元,还有数百万元理财和信托基金。
法院审理发现,两人均为国企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工资收入与名下上亿资产完全不成比例。
更关键的是,双方对这些巨额财产的来源,均“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法院认为,本案涉嫌犯罪,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这意味着,这场离婚官司,可能演变为一场刑事调查。
而“自曝家底”的两位老人,也可能从原告、被告,变成犯罪嫌疑人。
这起离婚案,之所以引发全网关注,是因为它涉及两个对公职人员而言极其敏感的法律问题。
第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根据《刑法》第395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
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某和张某的财产与其合法收入严重不符,且均无法说明来源,已涉嫌触犯此罪。
第二,纪检监察机关介入,意味着可能涉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
法院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除了“来源不明”之外,还可能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的行为。一旦查实,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第三,离婚不能“金蝉脱壳”。
很多人以为,离婚了,财产就“安全”了。但本案表明,对于来源不合法的财产,离婚协议无法成为“保护伞”。司法机关有权追溯,纪检监察机关有权查处。
他们本想通过诉讼分割上亿家产,却没想到,这场官司成了一封“自投罗网”的举报信。
那些年说不清来源的财产,那些不敢见光的交易,在法庭的聚光灯下,一一现形。
退休不是“安全着陆”,离婚不是“金蝉脱壳”。每一笔说不清来源的财产,都是一颗定时炸弹。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