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0日,IEEPA关税被裁决非法后,特朗普紧急引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对全球加征了10%的“全球进口关税”。随后,特朗普口头说要把这10%的全球进口关税,提高到15%;但一直都没看到有正式的行政令。3月初,美国财长贝森特曾经宣称,美国新的15%“全球进口关税”预计将在“本周”某个时间正式生效。但直到现在,3个月过去了,也没看到美国把全球进口关税,从10%提高到15%;也就是说,从2月20日至今,全球所有经济体,不管有没有跟特朗普谈判的,都是被特朗普加征10%的“全球进口关税”。而我方在过去这三个多月,仍然还是保留对美方20%关税的对等反制,没有下调,而美方则只对我方加了10%关税。也就是,过去这三个多月,我方是比美方多加了关税。特朗普引用122条款加征的关税,是有时效性,只能持续150天,本来是7月24日就要失效。并且,在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公布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征收10%全球进口关税的法律依据不成立,白宫此前发布的公告无效。不管特朗普上诉结果如何,这个122条款关税,都将在7月24日失效,如需延长,必须获得国会批准。所以,特朗普需要赶在7月24日之前,把这个301关税推出来,用来替代这个10%的“全球进口关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这次对60个经济体加征10%-12.5%的301关税,也不是马上生效,有一个收集意见的周期。书面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6日。然后在7月7日,会举行听证会。估计勉强能赶上在7月24日之前生效。这对60个经济体加征的301关税生效,刚好122关税就会失效,进行了一个替代。#中方回应美计划对60经济体加关税##美国拟对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