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附近桑树受污染,养蚕户损失惨重。
据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四川眉山洪雅县止戈镇多名村民反映,村内农田承包人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后,周边多家养殖户的家蚕出现中毒、死亡。
受灾轻的,蚕不吐丝、不结网;受灾重的,整间蚕室全军覆没。
村民们分析,蚕中毒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无人机喷洒时,细密的药雾随风飘散,直接飘进了通风的蚕室;
二是蚕农从附近采摘的桑叶上,残留了肉眼看不见的农药。
蚕对农药极其敏感,尤其是菊酯类、有机磷类农药,微量即可致死。
而无人机喷洒,雾滴细、飘移远,恰恰是蚕农最怕的“隐形杀手”。
更让蚕农们气愤的是,在无人机作业前,承包人没有提前通知任何人。
没有人关窗,没有人暂停采叶,没有人做任何防护。
直到蚕死了,他们才知道,头顶飞过的无人机,喷的不是“增产药”,是“灭门毒”。
目前,止戈镇政府工作人员已确认收到群众反映,镇村两级已同步介入调查处理。
这起“无人机洒药毒死蚕”事件,已不是“天灾”,而是典型的“人祸”。法律对此有清晰的追责路径。
第一,承包人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29条,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农田承包人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有义务评估周边环境,提前通知相邻养殖户,设置安全缓冲区,选择无风或弱风天气作业。
如果未尽到这些注意义务,造成蚕农损失,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蚕农可以主张的损失包括:蚕种成本、饲料成本、蚕室消毒费用、预期收成的利润等。
第二,违规使用农药,承包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范围、方法和剂量使用。
如果查实承包人在作业时存在以下情形: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未设定安全距离、未提前通知周边养殖户,农业农村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三,受损蚕农如何维权?
蚕农应第一时间做三件事:
一是固定证据,保留死蚕样本、疑似被污染的桑叶、现场视频照片,并对无人机作业时间、农药种类进行记录;
二是向当地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投诉,要求对农药飘移距离进行检测;
三是如果调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包人赔偿全部损失。
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承包人需要自己证明“农药飘移与蚕中毒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无人机农业植保,本是高效精准的“利器”。但如果只管自家庄稼,不顾邻居死活,它就是一把悬在所有人头顶的“毒刃”。
飞防不是“飞祸”,技术不能“脱缰”。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