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有个已婚男子早就发现妻子有外心,经常跟前男友偷偷的聊暧昧信息。其实,在结婚的时候,男子就发现妻子对前男友还是忘不了,他就一直找机会蹲守。事发这天,果然被男子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跟前男友上了车子,二人在车后座卿卿我我的,亲热后还抱着睡在一起了。男子火冒三丈,拿起石头把后车窗给砸了,还把前男友的手机也给砸了。
(洪观新闻6月2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但是这件事做的有些冲动了,各项财产损失高达7250元,而且这个时候妻子也不给男子说好话,男子即将面临刑事判刑。
我们来看下案件的详细过程。
家住石家庄的男子张某,在跟妻子王某结婚的时候,就发现妻子心意不稳定,心猿意马的。
后来随着婚姻的深入发展,丈夫愈发感觉妻子不对劲,经常会偷偷的跟前男友李某藕断丝连,原来,他们两个人还有联系。
张某内心早就醋意萌生,要知道,妻子如果当初一心想要跟着李某,那就去跟吧,怎么还要跟自己纠缠不清。
对此,张某内心真的是火大。
好几次,张某也发现,这个男的李某,也主动来找自己的老婆王某,这就更加让张某内心愤懑不满。
“可别让我找到证据!”张某内心一直想要找机会好好教训他们俩。
这不,张某还真的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时机。
事发这一天,张某去妻子的公司里找她,没想到,她的前男友也开车过来找她。
当时前男友又开始跟王某纠缠不清,二人甚至还躲进了车内非常的暧昧,二人累了,直接就抱在一起在车内睡觉了。
无巧不巧,二人抱在一起睡觉的状态,就被张某给看到了。
这个场面啊,简直就是青青大草原,张某无法接受。
当时后车窗都关的严密的很,张某想要将二人弄醒,回头就去找了个石头,将后车窗给砸坏了。
清醒之后的前男友李某,一看是人家老公,就准备下车溜走,不小心手机落下来,这下好了,手机又被张某用石头给砸坏了。
这个时候,妻子王某也清醒了,面对丈夫的所作所为,她也不讲话;对于自己的行为,她也不解释。
之后李某表示,要追究张某的责任。妻子站在一旁,也表示支持,看来妻子的心,一直都在李某这边啊。
心灰意冷的张某,只能自己主动报了警,并且去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经过财物损坏定性,价格合计7250元,张某因为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也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张某后期认罪的表现比较良好,第一是主动自首,依法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第二是自愿认罪认罚,也签订了认罪具结书;第三是跟李某积极达成和解,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最后,张某被判了拘役4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七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财物罪,构成刑事犯罪,要被处以有期徒刑。
只要损失超出了5000元,定义是数额较大,就要承担罪责。(需要面临3-7年的有期徒刑)
由此法律可知,故意损坏财物达到数额之后,经审查,必定要面临刑事判刑。
张某在犯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且也存在一系列的减轻刑罚的表现,也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最后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原本考虑到张某的行为,本应该从重处罚,本次就需要看他后续的表现,不能再犯。
当然,也有人表示,看到自己老婆跟别人在车内恩爱,丈夫因此激情犯罪,这个是否可以减轻刑罚呢?
根据法律实务规定,可以算作激情犯罪,但是不能免责,还是只能量刑从轻,但是张某的故意损坏财物罪依然成立。
所以该罚的还是得罚、该判的还是要判。
张某行为是冲动的,不理性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要忠实,互相忠诚。后期,张某完全可以依据《民典法》的规定,追究妻子违背婚姻忠实的行为,主张离婚的时候,可以追回第三方的财产,或者多分婚内财产。
可以使用法律来维权,但是却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否则必定构成违法犯罪,性质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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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洪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