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河北承德,男子和女网友第一次见面,女方主动给男子来了一次口部亲密行为,然后两人在

河北承德,男子和女网友第一次见面,女方主动给男子来了一次口部亲密行为,然后两人在车内发生了关系!不料,女方反手报案说被强奸。男方母亲给30万后,女生多次改口称"自愿",但男方还是被判了强奸罪!网友:古人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是有道理的!

这件事的主角是河北承德31岁的单身男子王明(化名)。

王明平时生活圈子窄,去年通过网络认识了同样单身的女生小丽(化名)。

两人足足聊了三个月,话题投机,三观相符,感觉颇为不错,于是约好线下见面。

见面那天,王明把车收拾得干干净净去接人。

坐在车里聊着聊着,气氛渐渐升温,小丽主动向王明进行了口部亲密行为。

之后两人下车散步,还专程绕去附近的药房买了安全套。

王明提议去自己提前预订好的酒店,小丽以初次见面不方便为由拒绝了。

两人重新回到车上,小丽再次主动,最终两人在车内发生了关系。

王明压根没想到,事情刚结束,小丽当场翻脸,声称自己是被强迫的,拿起手机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了解情况后,结合王明此前曾邀请小丽去酒店遭到拒绝、小丽身上存在肢体接触留下的痕迹等多项情况,以涉嫌强奸罪对王明实施刑拘。

王明在看守所里待了整整11个月,全程咬定是双方你情我愿,不肯认罪。

案件僵持期间,王明的母亲焦急万分,东拼西凑凑出30万元转给了小丽,只想换来一份谅解书。

钱到账后,小丽态度大变,先后五次跑到派出所,声称当初完全是自愿,之所以报警,是因为王明没戴安全套让自己觉得不卫生。

眼看事情似乎要翻篇了,没想到小丽转身又把之前说的话全推翻,改口称自己是把谅解书和自愿两件事搞混了,坚称并非出于本意。

这套反复横跳的操作,让整个案件陷入了更复杂的局面。

法院审理时,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标准,综合考量了多项因素:小丽身上存在肢体接触留下的痕迹,且王明在小丽已明确拒绝去酒店之后,仍在车内与小丽发生了关系,认定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节。

不过,法院同时将小丽收钱后五次改口表示自愿、双方已达成和解、王明系初犯等情形列为从轻量刑依据,最终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小丽收下30万元后数度反悔改口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同样面临风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若以虚构强奸事实为手段索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联合发布的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在网络上引发了持续的热议。有人觉得王明花了30万还落了个案底,实在冤枉;也有人直言,王明在小丽已经明确拒绝去酒店之后,依然在车内推进了关系,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判断失误。

中国司法对"之前的亲密行为不等于对最终行为的全程同意"这一点,态度向来是清晰的。

网恋奔现,水深几许,这个案子已经给出了一个真实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