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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内蒙古,一女子还在哺乳期,就开始做上门按摩服务的女技师,岂料,刚干了

"冤不冤?"内蒙古,一女子还在哺乳期,就开始做上门按摩服务的女技师,岂料,刚干了一个月,就被警方以色情服务拘留14天,并没收了26000元违法所得,可女技师认为自己提供的是正规按摩,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2023年4月,内蒙古女子崔某刚出月子没多久,孩子还嗷嗷待哺。

奶粉、尿布、房租,样样要钱,崔某没有稳定工作,也没积蓄,想来想去,上门按摩这条路似乎还算可行——不用租门面,手机接单,时间自由,背个包就能出门。

起初崔某干的是正经活儿。手法谈不上专业,但肯下力气,顾客给两三百,崔某也愿意踏实忙活一个钟头。

跑了几天算了算账,一天跑两三家,刨掉平台抽成和来回路费,落到口袋里的钱跟送外卖差不多。就在这时候,有"客户"在微信上问了一句有没有别的服务。崔某看了眼手机账单,又瞄了眼身边睡着的孩子,回了俩字:"有的。"

这俩字,把整件事推向了另一个方向。

警方后来排查一名男性顾客时,从其手机转账记录里发现了付给崔某的款项,备注赫然写着"按摩和服务"。

民警顺着这条线调出了崔某近一个月的银行流水,又找了多名客户做笔录。证据一环扣一环,崔某想否认都没办法。

警方认定崔某这一个月的全部收入——26,700余元——属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同时作出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决定。

不过执行环节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崔某正处于哺乳期,所哺育的婴儿不满一周岁,根据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行政拘留决定依法不予执行。也就是说,那14天,崔某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坐牢。

这条法律条款背后有明确的立法考量。2021年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将怀孕或哺乳期女性专项列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保护对象。

立法者考量的核心是:母婴分离会对无辜婴儿造成直接伤害,惩处违法行为和保护无辜第三方同等重要,不能因为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就让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跟着受罪。从这个角度看,警方在此案中的处理,其实已经在法律框架内给了崔某能给的最大余地。

但26,700余元被全额没收,崔某不服,认为里面有一部分是正规按摩挣来的血汗钱,把当地警方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没收决定。

法庭上,崔某反复强调有一部分收入是正规劳动所得。法官问她能不能举证,哪一笔对应哪次正规服务?崔某答不上来。

她从没有区分过收款方式,正规的和违法的全部混在同一个账户里,账单上看不出任何差别。二审法院给出的结论很直接:两类收入已经无法区分,整体认定为违法所得,依法全部没收。

崔某走到这一步,说到底是因为走了条不该走的路。而现实情况是,哺乳期的母亲想合法增收,渠道并不是没有。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文件,鼓励家政服务、母婴护理等多种就业模式,并要求各地为重点群体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内蒙古人社厅也多次对外发布公告,针对有意从事推拿按摩、母婴护理服务的女性,提供岗前培训和社保补贴支持。
换句话说,如果崔某当时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从业资质,依托官方认证的平台接单,收入未必就比走弯路少,眼下这些麻烦也全部可以避免。

生活的困难值得同情,但法律不会因为动机可怜就绕路走。崔某的案子,最终结果如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