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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8年前把刚生下的儿子送人,说是无力抚养,还收了对方7万块的营养费,并留

山东,女子8年前把刚生下的儿子送人,说是无力抚养,还收了对方7万块的营养费,并留下字据,写着自愿送予他人抚养,永不反悔。

可是没过几年,女子就反悔了,她一次次要求去探望孩子,可都被孩子的养父母拒绝。
女子就把孩子的养父母告了,官司经历了两年,2026年法院判决女子胜诉,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虽然女子胜诉了,但是孩子依然没能回到她身边。主要是孩子已经8岁了,根本和她没有感情,不愿回去。

说实话,我很理解孩子,即使再大一点,他也不愿回去。父母当初把他送人,还收钱了,这将是他永远的心结。

女子自己也后悔了,她说如果孩子能回到她身边,我会让孩子给养父母养老。如果时间倒流,她绝对不会把孩子送人。

这个孩子是这对夫妻的三胎,刚生下就送人,还收钱了,这几条放在一起,细极思恐。
如果像他们说的,无力抚养,那为什么要生下孩子,还是三胎了?还要向人家要7万块钱的抚养费,说句不好听的,这不是把孩子当商品买卖了吗?

有网友说,女子的算盘打得叮当响,不仅得到7万块钱,人家还给孩子养大了,自己什么力没出,孩子就长大了。

如果她真要回孩子,必须返还养父母的钱,还有这些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有网友说,自己说永不反悔,转头就反悔了,即使时间倒流,我看她也会这样做。

我觉得法院判养父母败诉,是因为他们的收养关系不合法,因为孩子有亲生父母,不可能走正常收养手续。女子私下买卖孩子,也违反了法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