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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在工地打工,私生活较为混乱还感染了HIV,回到村里看到有个留守少年独

浙江,一男子在工地打工,私生活较为混乱还感染了HIV,回到村里看到有个留守少年独自在家,他尝试误导这个少年,人家才16岁就被他骗的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成年人的事。男子还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事发之后,少年逐渐感觉身体不适,父母立刻带着孩子去医院,诊断结果是也感染了HIV。面对铁证,男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最后被判17年。

(国+社区6月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要说这个53岁的男子,真的害人不浅,故意隐瞒病情,就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了。

有一个青少年小磊,时年16岁,在家里念书。

父母为了工作,常年在外地,就独留小磊在村里留守。

村里有个53岁的男子张某(化名处理),一直在当地的跟工地上打工。因为他的生活圈子、交际圈子都是男子,所以私生活较为混乱。

长期的乱搞这种关系,张某因此感染上了HIV。

明知道自己感染了此症,张某却还是想着继续走这样的路线,想要不断的引导别人,跟自己有此行为。

其中,就包括还在念书的小磊。

过分的张某悄悄的找到了小磊,开始对他做思想工作,试图拉他下水。可惜小磊也才16岁,对这种事情也不是很懂,在张某的引导之下,小磊也就犯了错。

之后的某一天,张某就跟小磊发生了不该有的关系。

这件事发生了没多久之后,小磊的身体就开始不舒服了,也不敢跟父母说。

直到后来实在忍不下去了,只能告诉了父母,父母带他去了医院做检查。

检查结果一出来,小磊也感染上了HIV,父母很诧异,不明白小孩怎么会感染这个病症呢。

一番询问,这下确定了,这件事就是跟张某有关系。

一开始张某还不肯承认,后来小磊的父母报了警,抽取了张某的样品,回头一对比,小磊的病源几乎跟张某的完全一致。

如此可以确定,张某就是恶意想要传播的。

面对铁证如山,张某也不再辩解,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过一番细查,还牵扯出相关的传播链,还有不少的受害者存在,可见张某的行为非常恶劣。

被正式逮捕之后,张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故意传播传染疾病罪,数罪并行、合并执行。

最后张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7年。

这种人,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也是他该的,行为太令人气愤了。

可以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论一论张某的犯罪行为。

首先,明知道自己感染了HIV,却还要故意隐瞒病情,甚至还想着传播给其他人,这个是比较严厉的罪行。

其次,张某趁孩子的父母不在家,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这类行为,还不采取保护的措施,导致孩子直接就受到了侵害。

综合来说,张某的罪行比较严重,最后要被严厉定罪。

《刑法》第 236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害妇女或者其他人的,构成侵犯罪。

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则还要从重处罚。

男子作为成年人,却引导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已经属于侵害类型的从重情节,处罚的时候也会增加量刑力度。

《刑法》第 360 条规定,明知道自己感染上了疾病,但是却还要故意去传播,导致他人受伤害,此行为会面临刑事处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法律对于这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明知道自己患上了HIV,却还要去故意发生关系,还要故意去传播病症,必定要被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涉嫌侵犯多人、并且导致多人患上重伤感染,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尤其是侵犯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在基础的量刑基础上,还要增加刑期,依法从重。

就算是16岁的少年,即便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子,未满18周岁,也同样是构成了侵犯罪,是法定加重的后果。

本案中的张某,因为存在多位感染的受害者,他的行为已经属于多次、多人实施同类的侵害,其主观的恶心比较大,危害也极强,因此,最后的判定刑期也非常的严厉。

张某之流,主观故意较大,还把魔爪,伸向了孩子,这是重点打击的重罪,不仅要被道德谴责,更加要让法律严惩不贷。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讨论留言。

信源: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