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53岁男子引诱16岁男生发生关系,还不做任何的安全措施,没多久,这名16岁男生竟然感染了艾滋病。原来该男子早就有这种病了,还偷偷瞒着,故意伤害这名可怜的男生。更让人震惊的是,这名53岁男子已经对至少7名未成年男生下手了,目前该男子已经被抓了,依法被判了17年有期徒刑。
6月1日,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条新闻。
16岁的小磊(化名)是留守少年,他的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从小一直由他的爷爷奶奶照顾,所以他日常生活中感到非常的孤独,缺乏亲人的陪伴和引导。
青春期的小磊不可避免地对一些事情很好奇,但是并没有人教导他,他也不好意思询问身边的人,所以对于这些事情,只有懵懂的了解,没有正确的认知。
一次偶然的机会,16岁的小磊认识了在工地干活的53岁的男子李某(化名),李某一看到小磊就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随后他了解到小磊是留守少年,父母常年都不在家以后,李某对这名少年就更感兴趣了。
随后他就利用小磊孤单、渴望陪伴的心理,经常关心小磊,还时不时给小磊一些钱花。小磊就觉得李某是个大好人,渐渐对李某就越来越信赖 。
年少单纯的小磊哪里知道,眼前的李某根本不是什么大好人,而是将他生活拖入地狱的恶魔。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李某就让小磊自己一个人来找他,随后就发生了让人心碎的事情。为了安抚小磊,并让小磊长久的和自己保持这种关系,他每次还会给小磊一些钱,哄骗小磊。
没过多长时间,小磊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特别不舒服,他家人就带着小磊去做检查,让他们感到崩溃的是,小磊竟然患上了艾滋病。
这下李某做的事情终于暴露了,让人感到特别震惊的是,李某早就染病了,他故意对心理不成熟的未成年男生下手,而且还不做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
而且小磊并不是唯一一个受害者,民警在调查时发现,除了小磊,至少还有6名未成年男生惨遭李某的毒手。
目前李某已经被依法逮捕,那么他犯了什么罪?将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李某一直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但他在与这7名未成年男生近距离接触时,并不做任何的防护措施,他的这种行为已经犯了传播性病罪,将会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的这种行为已经对这7名未成年男生心理、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他还犯了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某多次对至少7名未成年人下手,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将会受到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最后院方结合相关的法律原文以及本案的实情,依法判处李某1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