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男子和女网友第一次见面,女方主动给男子来了一次口部亲密行为,然后两人在车内发生了关系!不料,女方反手报案说被强奸。男方母亲给 30 万后,女生多次改口称“自愿”,但男方还是被判了强奸罪!网友:古人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是有道理的!
事情发生在2025年1月26日,30岁的王明(化名)是个硕士研究生,在外地一家公司上班,那天刚从外地赶回承德老家过年,他和刘丽(化名)是三个月前在网上认识的,两人都是单身,平时聊得也挺投机,就约好了当晚第一次见面。
晚上九点多,王明开车接上了刘丽,把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里,两人坐在后排聊天,气氛慢慢变得暧昧起来,先是互相搂抱、亲吻,然后刘丽主动给王明进行了口部亲密行为。
这时候王明觉得两人关系已经水到渠成了,就提议去附近的酒店,还和刘丽一起下车,到旁边的药房买了避孕套。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丽突然变卦了,明确表示不愿意去酒店,也不愿意发生性关系。
王明当时没忍住,回到车上后还是强行和刘丽发生了关系,据刘丽后来陈述,王明当时按住了她的脖子,还扇了她耳光,她拼命反抗,双手手腕、右下臂和小腿都留下了淤青和划伤,王明的肩膀和脖颈也被她抓伤了。
事情发生后,刘丽当场就在车里报了警,说自己被强奸了,第二天,王明就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这时候王明彻底慌了,他怎么也想不通,明明之前女方那么主动,怎么突然就变成强奸了?
他始终坚称两人是自愿的,说身上的伤是因为避孕套问题发生争执时互相撕扯造成的,自己只是用手阻挡了女方的攻击。
接下来的剧情,简直比电视剧还狗血,王明的母亲为了救儿子,主动找到了刘丽的家人协商和解,2025年3月21日,王明母亲给了刘丽30万元现金,刘丽当场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拿到30万和谅解书后,刘丽开始了让人眼花缭乱的 "改口表演",从3月29日到7月21日,她先后5 次向警方更改口供,说自己和王明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之前报警是一时冲动。
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会不了了之的时候,刘丽又突然反悔了,再次改口称自己确实是被强奸的,她解释说,自己当时法律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签了谅解书、收了钱就等于承认之前是自愿的,后来才明白谅解和自愿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这样,刘丽前后一共做了11次笔录,前4次说非自愿,中间5次说自愿,最后2次又回到非自愿,来回横跳了整整11个月,这11个月里,王明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直到2025年12月25日才被取保候审。
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问,女方都收了30万,还多次改口说自愿,法院怎么还能判强奸罪成立?这也是本案最具争议的地方。
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给出了明确答案: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只看案发当下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和事后有没有收钱、有没有出具谅解书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刘丽从案发之初到庭审阶段,始终稳定陈述自己多次明确说出了 "我不想,你别这样" 等拒绝话语。
同时,女方身上的多处淤青、划伤,以及男方身上的抓痕,这些客观证据都印证了当时确实存在反抗行为,而女方中间5次改口说自愿,是因为收了30万元赔偿,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干扰,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所以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明犯强奸罪,考虑到他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又是初犯偶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明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了上诉,今年3月30日二审已经开庭,目前还没有宣判。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有人说这是 "仙人跳" 的教科书级操作,有人替王明喊冤,觉得他花了30万还落了个强奸犯的名声,但冷静下来想想,这件事其实给所有成年人都上了一课。
网友奔现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尤其是在私密空间里,界限感变得格外重要,女方之前的主动亲密行为,不代表她同意发生性关系;哪怕已经同意了,中途反悔也依然有效,而对于男方来说,只要对方说了 "不",就必须立刻停止,任何强行继续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的红线。
30万买不来清白,一时的冲动换来的是一辈子的污点,古人说 "色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割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理智和未来。
那么你觉得,法院的这个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