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8岁阿姨去免费洗脚,结果被套路了17万!离谱的是,阿姨本没有那么多钱,店员直接忽悠她网贷,最终老人背上债务,还不敢跟子女说,自己去扫大街还债。最终家属得知此事,投诉举报,据悉当前涉事店仍在正常营业。
(6月2日,智慧生活报报道了这个案例。)
这位阿姨收到了免费洗脚的吸引,本想是去体验一把,占个便宜,哪里知道吃了大亏。
进店后,安排了一系列所谓专业检查,按按这里,推推那里。
店员一顿输出,指出阿姨身体的问题,称再不尽快干预,可有中风的危险。
这阿姨就中招了,接受了所谓的养生项目,陆陆续续开始消费。
但是阿姨只是个普通的退休工人,手里的积蓄也不多,没多久,大几万进去了。
店员眼看阿姨手里真没有钱了,竟然怂恿她办各种网贷,表示为了身体健康,都是值得的。
阿姨没禁住劝说,在诱导之下,借出了钱,用于所谓的养生项目消费。
这店员高明之处是,不断洗脑老人,借钱的事情可不是跟儿女说,自己慢慢还就是!
这算盘也是打的挺响啊!这大姨也是,照办了,但是每月的还款得解决呀!
阿姨一看,前前后后花了17万,光还款每月就得4000多块钱。
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开始挣钱还款。
看到这,真是感到唏嘘,放着好好的退休生活不享受,跑着早起当环卫工。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家属们得知了这一情况,他们感到气愤,要去讨个说法。
但是店家表示一切都是老人自愿,无强制消费,不予理赔。
此前,家属已经举报投诉,暂无进一步进展。
但这事,从法律来看,家属有望讨回公道吗?我们来看一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为什么说欺诈呢?因为阿姨当时是被吓到的,为什么呢?中风风险!
如果说阿姨本身并不存在这个风险,那就属于被欺骗、被误导,那根据法规就可以提供证据,合理维权。
那这个点,还能继续深挖,如果店员当时夸大功效,保证了能治病,那就更好办了。
一般这种养生馆,只是调理,可不具备看病的资质,真有这个说法的话,假一赔三都能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这可是针对坑老项目,出的新规,而这个店家也算是踩雷了。
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但是这个事情本身给我们一些反思。
他们是怎么诱导老人入坑的呢?
先是打着免费的幌子,把人吸引过去,这就踩中了占便宜的心理。
到店之后放大招,直觉指出身体的问题,对应到潜在的病,抓住老人怕生病、甚至怕死的心理,精准拿捏。
最狠的是,洗脑老人,不把这些花费给孩子讲,这不又能稳稳得继续坑了。
说白了,这套路还是深谙人的心理,精准突破。
说到这里,我想提醒大家,对老人多一分关心,也按时陪伴去正规地方体检,守住老人养老的钱袋子!
最后,你觉得那种针对老人的所谓养生,该怎样严惩?欢迎大家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