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田庆春,男,1965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工农爱民大街四委五组,现住大连市普兰店区如意人家小区7号楼1单元102。公民身份证号:22052319650912****。执行案号:(2023)辽0214执恢117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49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6%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940元。
本院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姜法官联系电话:83187712
法院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