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被拉去登记结婚,
20年后因同居被判刑,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苟某菊15岁那年,被父亲和舅舅骗到湖南,站在民政所里,手抖着按了手印。
她连结婚证上的字都认不全,更不知道按完手印就等于被判了“一辈子”。
2025年,她因为和现在一起生活的男人育有一子,被法院认定重婚,判了一年。
法官说登记在册,婚姻就有效。
可没人问她当年有没有选的余地,也没人查那张证是不是靠骗来的。
她有三次医院就诊记录,都是被打后去的;她小学没毕业,不知道怎么离婚;她逃出来后,户口没改、名字没换、连自己孩子的出生证明上都没写“黄”这个姓。
警察最初不立案,理由是“超时效”或者“没犯罪事实”。可一个15岁女孩被关在屋里生孩子,这种事真能算“合法婚姻”?
她说:“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
她后悔的,是当年没人拦住那扇门。
她不后悔遇见现在这个人。
她只想过普通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