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女子离奇失踪,地上留下大片的血迹。两个月后,她的遗体在十几公里外的一处废弃矿洞里被发现。警方很快锁定了她的前夫,可前夫就像人间蒸发,再无踪影。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案子要成悬案时,凶手被抓,但谁都没想到,一审,前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检察院当场怒了:这个判决太轻了!
39岁的高寒,第一任丈夫早逝,她开了家小理发店,她带着两个女儿勉强维持生计。
2005年经人介绍,高寒认识了跑摩的的吴永平,她带着两个孩子嫁过去。
结婚后,家里的开销基本都是高寒在扛,吴永平收入不稳,也不好好干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日子虽说不富裕,但高寒想着两个人搭伙总比一个人硬撑强。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段婚姻不是搭伙,是引狼入室。
婚后不久,高寒就发现吴永平在外有别的女人,出轨不止一次。
她吵过、闹过,换来的是一顿又一顿的拳脚。
家暴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
高寒被打怕了,也被打醒了,她提出离婚。
吴永平一听离婚,没挽留也没认错,而是说:离婚可以,你那套房子得分我一半。
那套房子,是高寒自己买地皮建起来的,跟吴永平没有半毛钱关系。
可吴永平咬死了不放,三天两头跟她吵,还当着她两个女儿的面威胁要弄死她。
高寒不是没想过报警,可那个年代,家暴和威胁往往被当成“两口子打架”,没人真当回事。
更绝的是,吴永平私下把房产证资料拿去涂改,还办了假单身证明,把房产转移到了自己名下。
高寒发现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可她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根本斗不过这个满肚子坏水的男人。
之后吴永平还多次公开威胁高寒,甚至跟高寒的家人放话,要是敢离婚,我就把她杀了。
后来吴永平的威胁越来越具体,眼神也越来越狠。
高寒害怕自己担心的事发生。
2007年5月,她突然做了一个决定,把正在读初二的二女儿送到武汉,让她跟着姐姐生活。
女儿称,母亲当时什么都没解释,只是反复叮嘱她要听姐姐的话、要好好的。
送走女儿后,高寒一个人回到家,她提前写好了遗嘱,上面还特意写了“绝笔”两个字。
那封遗嘱,是在高寒遇害后的衣服里找到的。
一个39岁的女人,独自面对一个想要她命的男人,没人能帮她,连警察都来不及救她。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小女儿送走,然后写下一封绝笔信,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2007年8月31日,吴永平和前妻办完了离婚手续,当晚,高寒失踪了。
店员上班发现没开门,和邻居找到家里,发现她家地上有大片血迹,就报了警。
两个多月后,人们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一个废弃矿洞里,找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遗体。
经过鉴定,死者正是高寒。
死因是机械性损伤,不排除机械性窒息,她就是被人活活打死或闷死的。
警方很快锁定了吴永平,可他早就跑了,这一跑,再无音讯。
高寒的两个女儿,从少女熬成了大人,姐妹俩每年都在等一个消息。
2024年8月,吴永平被抓获。
原来他一直隐姓埋名,躲在陌生的城市里打零工,以为时间能洗掉一切。
2025年12月12日,此案一审开庭。
法庭上,吴永平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本案系婚姻矛盾纠纷引发,在量刑时酌情考量。
2026年2月1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永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判决一出来,别说高寒的家人接受不了,连检察院都看不下去了。
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第二天正式向高院提出抗诉。
检察院的态度很明确:杀人就是杀人,不能因为沾了“婚姻”两个字就从轻发落。
一审判决后,家属更不能理解,吴永平被判死缓的理由:“因婚姻矛盾纠纷引发”。
如果两个人不是夫妻,吴永平杀人就是死刑。
因为是夫妻,杀了人反而还能留一条命,这谁能接受得了?
家暴、出轨、转移财产、威胁杀人、最后真的杀人藏尸矿洞。
整个过程步步升级,哪一步像是普通矛盾?
高寒提前写好绝笔信,说明她早就知道自己会死,说明吴永平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
法院在判决时,认定吴永平构成故意杀人罪,这点没有争议。
但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差的是一条命。
检察院选择抗诉,说明连公诉机关都认为吴永平该死。
17年潜逃,没有自首,没有悔罪,甚至没有给受害者家属一句道歉。
这样的情节,仅仅因为“婚姻引发”就降一档,那以后是不是所有杀妻案,都可以拿这个当挡箭牌?
好在案子还没结束,高院核准了抗诉,定于2026年6月10日,二审重新开庭审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吴永平长期家暴、出轨,为夺房产威胁并最终杀害前妻,而且还藏尸矿洞,潜逃17年毫无悔意,其行为恶劣,主观恶性大,不应属于情节较轻范畴。
一审法院以“婚姻矛盾纠纷引发”对其判处死缓。
虽考虑了案件起因,但吴永平种种行径太过恶劣,不能因婚姻二字就从轻发落。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