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注意到:中国已经不再提“搁置争议”这四个字!
最近日本多家主流媒体敏锐捕捉到一个变化:我国外交部、海警在围绕钓鱼岛相关议题对外发声时,早年频繁出现的 “搁置争议” 字眼已经很少出现。
不少日媒就此大肆解读,误以为中方全盘抛弃了这套合作思路,但只要结合不同海域的官方表态就能看清,这只是钓鱼岛争端场景下的用词调整,在南海等周边海域磋商里,我方依旧常态化沿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
很多普通人乍一看只少了几个字,很难察觉背后变化,可深耕地缘资讯的人都清楚,外交用词的取舍从来不是随性发挥,字字经过审慎研判,钓鱼岛相关表述的转变,折射出我国处理中日海岛争端实操思路的优化调整。
想要理清用词变化的缘由,先要回溯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理念的由来。1978 年 10 月邓小平访日期间会见日方人员,谈及钓鱼岛时明确提到,中日建交与缔结和平友好条约阶段,双方曾约定暂搁置该领土分歧,既然当下难以达成共识,暂且搁置是务实选择,我们这一代人智慧有限,不妨留给后辈找寻两全方案,后续又补充了在主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推进相关海域资源共同开发的设想。
放在改革开放初期,这套方案格外贴合时代需求。彼时我国重心集中在国内经济建设,亟需安稳的周边外部环境,暂时搁置分歧、谋求互利合作是双赢选择,往后数十年间,中方始终恪守约定,保持极大克制,没有主动在钓鱼岛海域制造摩擦。
可惜中方秉持的善意,没能换来日方对等的履约诚意,日本方面长期刻意曲解搁置争议的内涵,单方面将中方的克制视作退让,暗自步步试探、蚕食实际管控权益。
矛盾爆发的关键节点就在 2012 年,日本政府悍然推动钓鱼岛所谓 “国有化”,以单边行政操作妄图把非法管控固化为既定事实。从这次恶性事件之后,中方就认清,原先依托搁置争议构建的中日默契已经被日方亲手打破,再单独靠口头磋商克制矛盾行不通。
自此我国维权手段逐步落地,不再局限于外交层面的严正交涉,转而以常态化海上巡航夯实实际管辖权。如今中国海警常态化值守钓鱼岛周边海域,据海警局官方披露数据,2025 全年海警在钓鱼岛海域巡航时长合计 357 天,近乎全年不间断执勤,但凡日本船只违规闯入我方领海,海警舰艇都会第一时间抵达现场依规处置。
前不久 5 月 26 日,日方 “狮子” 号渔船非法窜入钓鱼岛领海,我方海警快速出动,一小时内完成驱离;往前一个月,一艘搭载冲绳地方议员的日本渔船蓄意闯入海域滋事,同样被海警当场拦阻驱离。
东海油气田争端也是同理,日方自行划定毫无国际法效力的所谓中日中间线,无端指责中方在中线西侧开采油气越界,而这条分界线从头到尾是日本单方面臆造,我国自始至终不予承认。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自然延伸准则,东海大陆架隶属我国陆地自然延伸范围,天然边界止于冲绳海槽,中方在本国管辖水域勘探开采油气完全合规。
目前我国在该片区建成 17 座油气开采平台,面对中方合法作业,日方只剩例行抗议,业内日方官员私下坦言,现阶段想要重启油气合作谈判门槛极高,原先依托搁置争议协商开发的前提已经不复存在。
这里必须厘清关键误区:钓鱼岛相关表述少提搁置争议,绝不代表中方放弃和平协商解决争端,更无关所谓对外强硬扩张,我方核心立场恒定不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主权归属不存在任何商讨余地。
我们只是不再单方面恪守被日方屡次破坏的合作默契。早年提出搁置争议,前提是双边共同克制、携手维稳区域局势,可日本持续得寸进尺,不断用各类小动作挑战主权红线,中方自然需要调整维权方式,用实打实的海上管控捍卫领土底线。
策略转变的底层依托,是我国综合国力与海上执法力量的稳步提升。数十年前我国海上警备力量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很多维权举措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落地;现如今海警、海事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完全有能力守护近海合法权益,我方一贯坚守不主动挑事,但面对侵权挑衅也绝不会妥协退让。
放眼整个周边海域治理,这套思路只针对性适配中日钓鱼岛纠纷,面对南海相关邻国时,我方仍积极以搁置争议为基础,邀约各方坐下来平等磋商。谈判的大门始终敞开,但前提是合作方怀揣诚意、尊重我国领土主权,但凡抱着投机心态蚕食我方海洋权益,最终只会处处碰壁。
归根结底,搁置争议从来不是中方无底线退让的筹码,这套合作模式成立的先决条件,是签约双方共同信守约定。当日本一次次单方面撕毁共识、持续挑衅底线,中方自然没必要继续独自维持早已失效的默契,并非我国外交方针大变,而是日方多年的单边举动,消耗掉了过往合作的基础。
国际交往终究靠综合实力说话,伴随我国海防实力稳步提升,我们不再需要依靠让步搁置争议换取发展窗口期,立足法理与实力守护本国领土,是一个主权大国理所应当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