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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北宋亡于金兵铁骑的人,多半没算过一笔账。 宋神宗熙宁年间,全国拥有土地的自耕

说北宋亡于金兵铁骑的人,多半没算过一笔账。

宋神宗熙宁年间,全国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户还有六百多万。等到了他孙子宋徽宗手里,这个数字掉到了三百九十万。四成的人丢了田。丢田不是去当工人,也不是去经商,丢田就是变成“客户”——一个文绉绉的说法,翻译过来叫“无地流民”。

流民靠什么活?宋仁宗时候有个叫李若谷的官员,路过京东西路,发现一县之中,没有户籍的外来人口占了三分之一。他在奏折里写了一句很实在的话:“既无户籍,不属保甲,至有杀人越货而逃,官司莫知所踪。”官府连这些人是谁都不知道。

这就是北宋末年的基础设定——几百万人从土地上被赶走,在法律上不存在,在户籍上查不到,在官府的眼里是一团空气。

空气不会说话,但空气会饿。

陕西有个商人叫李诚,贩了几匹布出门,三个月没回来。他老婆沿路问了个遍,没人见过。这事没有苦主,没有案卷,没有下文。不是官府不作为,是县衙连俸禄都发不出来了。北宋初年规定县里留两成税赋自用,到了末年,《文献通考》里记载,很多县的留存比例连百分之三都不到。一个发不出工资的衙门,你指望它去查失踪人口?

这就有意思了。

朝廷不是不管基层,是管的方式出了问题。王安石搞保甲法,十家一保,五十家一大保,连坐监视,听起来密不透风。结果司马光在奏折里说了一句狠话:“保甲之扰,尤甚于盗贼。”富户花钱免役,穷户被抓去操练,地里的庄稼烂了也没人收。陕西有个县,老百姓直接把保甲的名册给烧了,还把来检查的巡检官打了一顿。

与此同时,朝廷又不准老百姓自己管自己。陕西蓝田吕家搞了个《吕氏乡约》,想让大家互相帮衬、互相规劝,历史上评价很高,被称为中国最早的成文乡约。但实际推行效果呢?《蓝田县志》里记了,从头到尾就在吕家那几村子里转,压根推不出去。不是乡约不好,是朝廷不允许。一个能让老百姓自己组织起来的社会,对皇帝来说比强盗还可怕。

不让老百姓自己管,自己又管不了,那这块空白谁来填?

地主和胥吏。

有个叫“诡名子户”的操作,穷人把田卖给地主之后,地主把自己的名字藏起来,纸面上穷人还是田主,税照交。还有一种叫“手实法”,让老百姓自己报家产定税级,乡里的书手跟大户串通一气,穷人的名字写成富户,富户的名字写成穷鬼。学者算过,光这两样,北宋末期的税款流失就在一成到一成半之间。这一成半的窟窿,最后全砸在那些还在交税的倒霉蛋头上。

交不上怎么办?借高利贷。

青州那边有个规矩,春借一斗粮,秋还三斗。年利率百分之两百。还不起就拿田抵债。南宋初年有人统计过荆湖南路某个县的田产诉讼,三十四起案子里,有二十一起是因为高利贷把田搞没了。

地没了,人就变成流民。流民没饭吃,就会变成另外一样东西。

陕西那个叫李诚的商人,就是这么消失的。

没有人知道他在哪条路上被人放倒,也不知道他被端上了谁家的饭桌。

但那几百万流民,每一张嘴都在吃饭。